简介:摘要: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数字经济中的垄断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判断反垄断的有效性。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鼓励创新等有利方面,认为数字经济的反垄断措施应与数字经济的特征相结合。数字经济中存在的捆绑销售、大数据杀熟、价格歧视等垄断问题有害经济。我们应该加强这些方面的反垄断措施。使得数字经济能够健康发展。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激起了法律界,尤其是竞争法界的法律人士的注目。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的天然弱势地位,更是在竞争法界引起注意。反垄断法出台的目的是追求效率和实现正义,因此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下,农业豁免也存在其合理性。而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则需要更明确界定农产品和农业经济组织的概念和范围。
简介:【摘要】经营者集中具有扰乱市场秩序,限制市场竞争的负面作用,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利益,我国在反垄断法中对此予以了严格限制。与此同时,为平衡反垄断法中不同价值目标的冲突,我国在经营者集中制度中设置了豁免制度。然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已十一余年,经营者集中豁免制度面对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其中诸多瑕疵与空白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本文即从问题着手着重归纳了当前经营者集中豁免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并针对性地探讨了可行性完善建议,以期推动经营者集中制度能更好的服务企业和当代经济发展。
简介:摘要: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本身就兼具促进版权正版化和带来竞争风险的双重效应。可以说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模式是一份音乐作品版权人和数字音乐服务商签订的一份协议,属于市场交易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不具备苛责的原罪。《反垄断法》在规制其可能产生的竞争风险时,应当考量互联网外部性,平台竞争等多方面因素对具体要素判断时的特殊性,比如滥用知识产权,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纵向非价格限制等。并且如果根据现有的规范分析时忽略这些因素,则会造成得出的结论过于片面或者不符合商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若采用《反垄断法》第55条和其他反垄断规范进行规制的话,则过于机械化。
简介:摘要:诉讼时效是对权益受损害一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使用时间进行约束,超过法定时间,债务人具有抗辩的权利,可主张不履行义务。因物理接触的减少,商业银行原有的主张债权方式难以实施,如对账单寄送、电话催收等。本文基于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背景情况,就银行不良资产诉讼清收案件等主营业务范围中出现的诉讼时效问题展开研究,提出可能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