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法学教育是培养和提升法律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其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律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法学教育所秉持的价值取向与教学手段的运用则决定了这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实践教学作为提高法学教育水平的重要环节,是训练与提高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关键,对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职业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全面改革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的方法,重构实践教学的价值理念与结构体系,以全面提高法律职业能力和素养为导向,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