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事业的建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访人(进行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为了更好地进行本市城市雕塑建设,确保城市雕塑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城市雕塑,是指在本市道路、广场、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共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区、开发区内塑造的独立形象雕刻作品。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城镇范围内城市雕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侨捐赠工作的管理,保护和鼓励华侨爱国爱乡热情,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华侨捐赠,系指华侨、华侨社团、华侨投资企业等捐赠人,自愿捐助、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以及有关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专利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规范遗体捐献工作,发展医学科学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监护人。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统计登记,是指统计机构对本市范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联合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关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注册的活动。
简介:第一条为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使青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节人口发展,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推行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殡葬活动的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革命烈士、少数民族、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国家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市殡葬活动及其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尊重中华民族美德,革除殡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基本国策。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经纪活动,促进经纪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经纪组织)。本条例所称的经纪活动,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为促成他人交易提供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经营行为。
简介:<正>上海市的司法干部在组织“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的学习的同时,又有计划地组织了业务讨论会。如闸北区人民法院对“丈夫死亡后,妻子继承了他的财产,究竟丈夫的父母和儿女有无分割财产的权利的问题”进
简介:<正>第一条(依据)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购销及其管理活动。第三条(有关用语的含义)盐产品,是指氯化钠(NaCl)含量为50%以上的产品。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多品种食盐,是指在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药物、调味品等,生产加工成的各式花色品种的食盐。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水闸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河道水质,充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水闸的建设、运行养护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中对自建水闸有规定的,适用于自建水闸。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水闸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河道(水闸)管
简介:上海市物资回收利用公司建立于1956年,是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全资企业,是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专业性公司,是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单位。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墓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区域内经营、使用公墓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简介:<正>(1995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4月2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上海市档案条例
上海市信访条例
上海市工会条例
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华侨捐赠条例
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经纪人条例
上海市司法干部学习情况
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
上海市物资回收利用公司
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
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
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