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外学者一般是从刑罚存在的“正当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主要有报应刑论、目的刑论和并合主义刑罚论三种,但都有其不足之处。以进化论为视角,刑罚存在的正当依据应该是“社会进化的必要性”。国内学者从一般从刑罚的“根本属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即刑罚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学者对此提出了多种观点,但也都有明显不足。以刑罚进化论为视角,刑罚本质从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有效的区别刑罚与非刑罚措施的根本属性,即宏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严厉的国家惩罚性;另一种是区别此刑罚与彼刑罚的根本属性,即微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对受刑人权利的剥夺。
简介:我国主流的未决羁押正当化之不法预防论倒置了未决羁押与刑事诉讼之间的手段与目的关系,使追诉对象无例外地先于法院终局判决遭遇刑罚处遇,实是一种主观归罪,具有明显的理论缺陷.事实上,未决羁押与刑罚处罚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目的上的同向性以及量度上的从属性,本质乃是司法机关预先支出追诉对象可能遭受的刑罚处罚.未决羁押正当化的根据在于其刑罚预支属性及防范追诉对象逃避、妨碍刑事诉讼的功能.坚持并且贯彻未决羁押的刑罚预支观念,不仅有利于缓和司法正义和未决羁押的价值冲突,化解追诉对象的刑罚溢出风险,凸出未决羁押的人保障价值,而且为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的优化奠定了扎实理论基础和理想实践进路.
简介:刑罚执行处于刑事司法的最后阶段,是刑事裁判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刑事裁判的形成要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等前期诉讼程序,刑罚执行中发生的腐败问题直接破坏了刑事裁判的权威性、严肃性,颠覆了公平和正义观念,影响了刑事司法功能的发挥,故必须要遏制刑罚执行中的腐败行为。而近年来我国媒体披露了一系列刑罚执行中的腐败案件,这些案件在刑罚执行的场所、腐败的类型、腐败的环节、腐败的人数与金额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特点,通过样本对其进行类型化分析有助于加深对刑罚执行重腐败问题的认识。导致刑罚执行中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文化、个人以及制度等几个方面。对此进行实证分析,将有益于更好地探寻预防刑罚执行中发生腐败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