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代理理论——适用于公司治理中的争论——构建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神话之上.然而,真正的分离存在于所有权和所有权,即股东股份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所有权之间.股东不是被代理人;董事和高管亦不是股东的代理人.股东确实选举董事,不过董事奉公司法为圭臬,根据公司法行事,而公司法极少要求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相反,公司法允许甚至鼓励董事为公司的基业长青而行事,只要董事有合理理由认为其行为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然而,代理理论对此现实置若罔闻.与此不同,正如早期文明通过参照现实世界中的现象与看不见的神之间的关系来解释前者,代理理论学者讲述的是股东们为保持安宁而有所牺牲(支付监督成本),而管理层则做出承诺并以此行事(引发约束成本),但股东们最终还是要处理不受诸神控制的一时冲动(剩余经理自主权).然而,尽管研究成果丰硕纷呈,但表明这场战斗是真实的证据尚付阙如.管理者通常忠诚可靠,这可能是因为现行公司法的重点在于规制管理者不忠,并且商业领域的竞争远比大多数代理成本模型所设想的要激烈得多,其几乎没有留给管理者任何松懈余地.相反,有证据表明管理者受认知偏见的影响,最为重要的是,管理者显得乐观.管理者乐观主义和公司法的灵活性可以为最大化现有股东价值的大多数有争议理论的失败提供解释.如果学者直面现实,将代理崇拜抛之脑后,经济学与法学研究的学术水平都将得到提振.
简介:有这样一群被称作粉丝(英文fans的音译)的年轻人,在偶像出现时喊破嗓子、在偶像离去时流下泪水。偶像崇拜,成为他们“体制内”生活后的放松方式。在粉丝眼中,成为一个人的“粉”,只是年少轻狂时的一种大胆尝试,无碍他人。但是这种义无反顾的“粉丝式”生活方式,已然成为新时代青少年特征的重要因子,同时,引来了粉丝旁观者们关于“粉丝现象,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你”的集体疑惑。其中,家长及教育工作者更被这粉丝风潮裹挟着去思考:这些享受着追星快乐的青少年,到底获得了什么样的心理体验?青少年偶像崇拜,有着怎样的社会背景与心理机制?教育,应该在青少年偶像崇拜中扮演什么角色?
简介:体育偶像崇拜现象自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时期就已经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消费观念的转变而日渐普遍,并与体育产业、体育教育和体育媒介等方面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现有学术文献资料中,以体育偶像崇拜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也有不少,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青少年和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和问卷调查等分析方法,揭示体育偶像崇拜现象产生的原因、特征及影响,且着重阐述体育偶像崇拜对青少年起到的双面性作用,并针对各种不同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学校、家庭、社会以及体育明星自身都应该重视体育偶像崇拜对青少年的影响,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以更好地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引导体育运动的广泛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