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机关针对举报作出的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争议。从理论上分析,典型的行政机关举报答复行为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确定举报答复行为是否可诉关键在于利害关系的判断。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不予答复的,由于举报人依法享有获得答复的程序性权利,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查处被举报事项职责的,其中基于白益性举报的,可以认定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单纯的公益性举报,基于当前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目标和法院的承受能力,不应认定具有利害关系,不属于当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简介:历史的发展与现实的困境要求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制改革。公安机关大部门制改革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机构法定、体系设计、精干高效与问题导向等原则。不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大部门制,地市及以上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内设机构的下设机构也应实行大部门制。改革需要配套开展的相关工作有:从大部门制走向公安结构改革、探索建立警衔主导的等级制度、建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建立科学精干的公安领导职位结构。
简介:“十二五”期间,中央和本市陆续出台若干涉及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成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的学习运用,推动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按照局工作安排,法规处组织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在各业务处室(单位)的配合协助下,目前法规处已完成文本编撰工作,形成《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汇编》(2016年1月版)。《汇编》共收录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共147件,按类别分为综合、财务、国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监管、节能等十二个部分,计83万余字。该汇编现己上传至局域网,供大家下载学习,并将根据工作需要情况,适时对该汇编进行书面印刷。2016年,法规处将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查缺补漏,着手开展相关制度文件清理修订工作,以期形成完整的机关事务制度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