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关于基层政权性质的讨论有三个问题凸显出来,一是对国家政权建设框架的理解,也就是基层政权的参照系问题;二是对基层政权的有效性的看法,即坐标系问题;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基层政权的权力实践,即非正式治理技术问题。一方面,对基层政权性质和权力行使方式的探讨不能脱离时代任务和战略目标,不管多么现代多么规范的基层政权,如果不能解决问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进程去讨论基层政权的性质;另一方面,有效性并不能取代我们对基层政权性质的探讨,在确保有效性的前提下,研究基层政权的规则和权力关系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也是当前非常缺乏的,是今后可以努力的一个方向。
简介: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疑惑不决、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常见现象。对疑罪的之司法抉择原则,在人类社会刑事司法史上,有“疑罪从有”与“疑罪从无”的对立立场。“疑罪从无”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被现代文明国家的刑事立法与司法普遍认可,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之一。“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事法律“有利被告”思想的表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本文拟立足于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从法哲学、刑法学、经济学、社会心理、诉讼制度等多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一对疑罪之司法抉择的哲学分析疑罪从无?还是从有?从形式上看,只是一个非此即彼的简单选择,实质上蕴含着
简介:我国刑事侦察学的理论研究,一如整个公安学的理论研究,近年来成绩斐然,令公安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侧目.笔者欲通过本文对刑事侦察学理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陈管见,以作引玉之砖.一、两个蕴意迥然的命题——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迄今为止,国内刑侦研究中仍未取得共识且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刑事侦察学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的界定.比较近似的现象是认为应当有“一种”或“几种”其他科学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1、认为哲学或“侦察哲学”应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2、认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三论”应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3、认为决策科学、科学方法论、同一认史理论等或单一或共同构成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这些观点散见于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教材中,在此不一一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