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政办发[2015]34号4月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67号)精神,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广泛应用,致灾因素不断增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