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
27 个结果
  • 简介: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是侵权人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的一种主的类型。文章论述了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著作权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 著作权
  • 简介:本文结合现今IT领城最具影响力的云服务模式,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组织模式入手,提出了基于云的竞争——垄断适当结合的整体组织模式,并阐述了管理组织的性质和特点,以期对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的发展有所启发。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 数字化 云模式
  • 简介:现代著作权制度一般将著作权分解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并针对二者设计了不同的制度架构。通过对著作权发展路径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著作人格权的产生与作者的觉醒以及民法上人格权的创设存在密切的关系,而在数字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社会,著作人格权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因此,深入分析著作人格权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历史轨迹,有助于厘清著作人格权的性质,并藉此推断它在未来的走向以及将会对著作权制度产生的影响。

  • 标签: 作者 人格 著作人格权
  • 简介:著作权语境下的建筑作品,应当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图、建筑施工图和模型。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建筑物的外观、空间构成、建筑设计图及建筑模型,应将建筑作品单独作为一类著作权客体进行保护。

  • 标签: 建筑作品 建筑物 建筑图纸 建筑模型
  • 简介:<正>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是建立在国家领域基础上的,著作权人成为其国籍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后,其作品就被纳入该集体组织的"作品目录"(repertoire)。为了开发非本国的作品目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通过"相互代表协议"(reciprocalrepresentationagreements)~①进行合作。但是,相互代表协议很难实现"无缝

  • 标签: 著作权立法 集体管理 经常居住地 网络著作权 复制权 网络音乐
  • 简介:我国音乐著作权制度体系在继受他国立法经验时过于偏重规则移植,却忽略了对制度生成背景的考量,导致立法者面临网络技术挑战时既难以根据制度生成的规律梳理出制度失灵的原因,也无法在缺乏成熟立法可供继受时做出制度转型的独立判断。因此在构建符合网络音乐利用方式的制度体系时,应以协调相关产业主体的商业模式为目标,一方面构建符合产业形态的权利内容,在音乐著作权范畴和归属设计上保证法定权利配置能发挥音乐作品最大效用,另一方面构建协调产业利益的许可机制,保证不同商业模式的产业主体得以合作共赢。

  • 标签: 音乐作品 录音制品 法定许可 著作权集体管理
  • 简介:微博中的博文只要具有独创性,便可能称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博文对著作权的侵害,可能表现为直接复制、作品的数字化、在博文中设置超链接以及博文的转发。在博主知道自己的博文侵权的情况下,博主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微博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适用"通知"规则和"知道"规则,这里的"知道"包括"应当知道"。而且,"通知"规则和"知道"规则没有先后顺序。为解决博文授权困难的问题,我们可以建立一种互联网的著作权授权契约制度以解决微博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

  • 标签: “通知”规则 “知道”规则 授权契约
  • 简介: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维权之路存在盗版小网站横行、部分文学作品盗版行为取证难和商业维权的负面影响等诸多障碍。针对这些障碍,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备案制度、综合运用侵权作品数量、非法经营数额、实际点击次数、注册会员人员四项标准推动刑事程序维权,并将抽查取证的方式运用于民事维权。同时,正确认识商业维权的重大意义,为维权工作奠定正面舆论。

  • 标签: 网站 证据 商业维权
  • 简介:为了在国内公共管理学界引起阅读经典、评论经典的风气,以诠释、解读、批判等方式促进学科的思考与对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联合《公共管理学报》等多家公共管理领域的知名学术期刊,共同举办"公共管理经典著作书评征文大赛",邀请国内公共管理学人撰文,对本次活动"征文书目"中的著作进行评论。本次活动系有奖征文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面向国内公共管理学界的高校教师和研究生,同时也欢迎有学术追求的本科学生参与。

  • 标签: 公共管理学 征文大赛 经典著作 征稿启事 书评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简介:目前我国立法上没有确立间接侵权的概念,而只有一些零星简单的规定。但关于著作权间接侵权的案件却与日俱增,给审判实务带来操作上的困难。通过对现实案件的梳理,研究著作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要件的判断标准,探析网络环境下不同网络服务商间接侵权的特殊认定规则。倚赖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司法调解的运用,才能真正平衡著作权保护与促进网络等相关技术产业发展,实现司法权威与司法和谐的完美结合。

  • 标签: 著作权保护 间接侵权 判断标准 利益平衡
  • 简介: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有效运作的基石,也是人们实现对信息进行有效利用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以图片搜索引擎为代表的新的搜索功能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挑战着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由于以德国为代表的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列举大多都是封闭式的,而且又不存在一款像美国"合理使用"那样的一般性条款,因此,如何认定图片搜索引擎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成了最近十多年来各国著作权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和欧美等国相比,中国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然而,对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及其可能引发的著作权法问题,学界还存在着某些理解上的偏差。特别是,学界和司法界混淆了"三步检验法"和"合理使用"条款之间的区别。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首先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图片搜索引擎究竟会引发哪些著作权法的问题。并结合判例研究和国外的理论,说明为什么"三步检验法"不是用来检验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工具。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

  • 标签: 图片搜索引擎 著作权法 限制性条款 合理使用
  • 简介:一般认为,对待著作人格权的不同态度被认为是大陆法和普通法国家著作权法的重要区别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著作人格权保护与利用作品的商业自由之间存在冲突,这是质疑著作人格权保护的重要理由。通过对我国著作人格权立法和司法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其基本结论是:我国法上的著作人格权保护制度混合了大陆法和普通法的精髓,以协调作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不同利益。一方面,我国著作权法对作者的非财产利益给予了较强的保护;另一方面,在确实存在合法的商业利益之时,通过对著作人格权的限缩解释而确保商业自由。即,著作人格权保护的中国经验是,著作人格权既具有激励作者非经济动因的作用,也具有矫正作者弱势地位的经济激励作用;其负面效应的克服,系通过限制著作人格权的行使以协调商业自由利益。

  • 标签: 著作人格权 大陆法 普通法 中国经验
  • 简介:著作权集体管理肇始于法国的著作权管理。通过不断地摸索和发展,2005年3月1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有法可依。至今,我国已经分别在音乐、音像、摄影、电影和文字五个领域成立了自己的集体管理组织,分别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简称摄著协)、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司法实践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管理
  • 简介:本文以"方正诉宝洁倩体字案"二审法官的裁判思路的梳理切入口,对著作权中的默示许可的规范依据和法律地位进行相关界定,得出默示许可是一种特殊的许可使用权而非利益平衡的工具的结论。遵循这一思路,笔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梳理了国内外默示许可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在第四部分对"方正诉宝洁案"中二审法院的裁判思路做了简要评析,认为当中存在默示许可和权利限制两者的混淆,既违背了默示许可的法律特征,也未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后,笔者对默示许可在互联网环境下解决著作权授权困难的作用提出了一些思考。

  • 标签: 默示许可 著作权 意思表示 权利限制
  • 简介:随着信息科技日新月异地发展,图书馆的传统运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了,越来越多的图书馆希望将馆藏图书数字化,并通过设置数字化终端阅读设备来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数字化的过程无疑是复制的过程,由于复制权是作品著作权人专有的权利,所以他人对某部作品的复制在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但是,若图书馆将所有的馆藏作品都进行数字化复制,再一一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是非常不经济也不合理的。所以,如果将图书馆的这一行为纳入法定许可的框架下,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可行性,并促进公共利益。2007年德国的著作权法改革中,引入了一条对图书馆提供数字化阅读终端的例外规定。该规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要求一般情况下,图书馆对某一作品进行数字化复制的数量不能超过该作品馆藏的数量,这一限制引发了各种争论。另外,对于读者在数字终端阅读之后可否进行打印等后续行为的问题,理论界、实务界也持不同观点。

  • 标签: 德国 著作权 图书馆 数字化 限制
  • 简介:作者的著作权、传播者的邻接权、使用者(社会公众)的使用权,三项权利的平衡是立法者的期望。著作权法在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对其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以平衡网络作品的创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发展的必然。应平衡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与反限制。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存在着尴尬,以网络作品权利限制为视角对网络作品权利限制在今后的著作权立法时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 标签: 网络作品 著作权 权利限制
  • 简介:[案例]近期,某著作权人向地方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某企业侵犯其美术作品复制权。著作权行政执法部门经过调查取证,并经听证告知程序,决定对侵权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侵权人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著作权人以著作权行政处罚畸轻为由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地人民政府受理该著作权人提出的行政复议,并通知被行政处罚的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但无论是被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还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均对此提出异议,均认为著作权人无权提起行政复议。

  • 标签: 行政处罚决定 著作权人 行政复议 申请人资格 行政执法部门 人民政府
  • 简介: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保证权利入、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的私人自治,是集体管理得以发挥其制度优势,并在交易成本问题上优于其他类似制度的前提。私人自治的贯彻,既能实现市场供求信息在权利人与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及时传递,也能保证定价机制随利用方式的变化灵活调整。由于我国集体管理组织由政府主导构建,因而缺乏私人自治存在和适用的土壤,使集体管理组织在运作中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只有改变公权力的干预,并通过立法将私人自治体现在集体管理制度中,才能真正实现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协调发展。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 私人自治 延伸性著作权集体管理
  • 简介:“古文点校”虽然可以体现点校者的选择与判断,并形成智力成果,但点校的目的是复原古文原意,而非刻意改变古文本意、“戏说”古文。如果点校的结果被证实与古文原意一致,该结果作为“事实”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点校结果无法被验证是否与古文原意一致,则点校结果是作者观点的唯一表达形式,根据“混同原则”也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法》第12条中“整理”一词系对《伯尔尼公约》中“arrangement”一词的误译,不应将点校结果作为“整理作品”加以保护。可借鉴德国等国立法,在《著作权法》修改时增加“对特定版本的邻接权”,以保护点校者的智力劳动。

  • 标签: 古文点校 混同原则 演绎作品 邻接权
  • 简介:在国家版权局最新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建议稿》中,此前倍受争议的“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条款被予以删除,但此举是否能够真的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仍值得商榷。从我国的现实国情看,应当对“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采取批判性保留态度,在肯定其利益平衡价值的基础上,立法者应通过制度完善尽量弥补该项制度所固有的缺陷。

  • 标签: 著作权 音乐作品 法定许可 录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