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面向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经济贸易迅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自贸区制度建设的应然要求。该培养目标对我国法学教育尤其是广西高校法学教育的影响是全面的。广西高校法学教育应在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法学课程设置、法学教学师资水平以及法学教学方法等方面作出应对,以契合面向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
简介:在社会多元治理背景下,杭州的社会复合主体融合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各种资源,发挥出复合运作的协同优势。三大部门各自的基本职能决定了各个权责主体的基本资源配置范围。政府在宏观控制和战略决策层面发挥主导作用,而企业、社会组织则着力于微观资源配置和生产。一般而言,任何主体对其他权责主体的行为替代,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明晰权责边界的根本办法在于理顺三者尤其是政府的权责范围和目标。
面向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与广西高校法学教育的应对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复合主体中的权责边界研究——以杭州的实践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