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罪犯权利作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自建国五十年来,在对罪犯权利的保护上也取得了许多成绩,为世人瞩目。可以说,建国后我国的罪犯改造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与我国一贯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尊重罪犯人格,给予他们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保障分不开。1992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指出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注意贯彻人道主义原则、严格保护罪犯应有的权利等是中国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以此为标志,我国对罪犯权利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此后几年,我国相继通过了对一些重要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如监狱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使我国彻底改变了过去几十年罪犯的法律地位不
简介:随着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事件大量增加,相应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呈逐步上升态势。各地法院虽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在审判实务中,仍存在着许多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探讨。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现代民法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三大事故责任,它是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因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之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害事故而产生的一种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产生的前提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上的相对性,而是因为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形成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民法通则》颁布以后,在学理上对机动车是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的赔偿责任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应当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民法通则》第123条应是人民法院受理和裁判道路交通事故...
简介:国家始终面临着如何实现国际安全的难题,因而也向来偏好于获得地区与国际环境中的“确定性”。不过,这通常会面临地区与国际形势演进“常态性”及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而在“不确定”时代,这则会体现得更为明显。“不确定”时代的“不确定”实际上表现为全球治理的“失序”,主要呈现在国际经济层面的保护主义、国际政治层面的保守主义、社会层面的民粹主义与国际安全制度性安排的“滞后”等诸方面。这些“不确定”因素深刻作用于国际安全的“确定性”本质,在影响国家实现国际安全的“自助性”和国家间安全关系的同时,更使国际体系的“确定性”难有保证。因此,重塑国际安全并不能囿于哪一个范式的解释,它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国际战略议程,在重塑国际安全进程中依赖于经济领域开放、互惠互利的地区与全球秩序的建立,依托于全球范围内“积极有为”国际安全理念的共享,依靠于国际安全治理制度的“与时俱进”。而在国际安全实践中,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安全进程中所体现的安全实现路径则为在“不确定”时代重塑国际安全“确定性”提供了一个经验性验证。
简介:决定隐离婚3年前的冬天,我决定和黎丁离婚。黎丁经营着一家水电器材公司,常年深夜才归;满口生意、市场;对我不进入他的圈子深有不满,偶尔随他出席所谓重要场合,他春风得意,忙着向别人介绍我这位文艺妻子,我却苦不堪言;经常在朋友圈看到他与美女勾肩搭背,逢场作戏……开始还会争吵,渐渐地,我便沉默是金,冷战持续了一年,我说:'离婚吧,一别两宽,你奔你的花花世界,我守我的云淡风轻。'他犹豫了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