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任何一种制度的设计及应用都以实现一定的价值为基本点和归宿,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亦莫能外.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刑事诉讼需要实现的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也正是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所追求的价值.从法的价值冲突与平衡理论为视角对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诉讼价值进行分析,有助于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简介:本文首先选择衡量财政收支平衡程度的不同指标,通过对美国、中国、日本和德国这四个世界最大经济体20余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比了测定财政平衡程度各指标间的优点和缺陷,从理论和实证都得出财政平衡度(率)(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是度量财政平衡程度的相对有效指标。文章对比了四国财政平衡度1991年以来的均值和离散程度,其中,德国财政平衡度的均值最高、日本最低,平衡度波动范围由大到小的顺序为美、日、中、德,同时四国财政平衡度表现出相似的波动趋势和周期性。最后对财政平衡度的应用,即经济安全指标应用、横向比较应用和纵向比较应用等三方面做了探讨。
简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然而现实是工会的维权相当乏力。导致工会维权乏力的主要原因,一是从维权的主体-工会自身来看,我国工会缺乏维权经历和维权的独立性基础,工会干部自身素质也不适应维权要求。二是从工会维权的对象-职工角度来看,职工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意念分化,对工会缺乏信任和信心。三是从工会维权的工具-法律角度来看,职工维权的成本太高,工会权利和职责不对衬,企业工会独立法人地位难以保障。四是从工会维权的环境-体制机制角度来看,工会维权与社会大局存在冲突,工会宏观维权的渠道不畅,行业工会组织相对薄弱、地方工会和企业工会各行其责的维权模式也存在一定障碍。当前解决工会维权乏力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提升工会的维权能力和水平。具体举措有:一是提升工会维权的社会认可度;二是解决工会干部维权的后顾之忧;三是推行“上代下”的工会维权模式;四是构建工会维权的社会联动格局;五是创造硬条件在身份上增强工会的独立性。六是在法律上要努力争取工会维权的刚性武器。
简介: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普通的侵权责任。如何应对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是否应对该类诉讼进行适当限制是各国制度建构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追究中,存在着远非单一的多元价值,补偿投资者利益只是要实现的若干目标之一。制度构建的重要任务是要对相互冲突的价值目标进行恰当的协调和平衡,其中包括:威慑、监控内幕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信心与防止滥诉、保护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补偿投资者损失与防止民事责任成为投资者保险之间的平衡;保护受害者诉讼权利与抑制过度诉讼之间的平衡等。同时,为实现法律的目标,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各种法律规则之间需要功能的互补和相互的配合,包括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的互补配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互补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