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软法的兴起:社会治理规范多元化软法(soft-law)的概念来源于西方,是一个与硬法(hard-law)相对称的概念,主要适用于国际法范畴,指称“非条约”协议。①学术界对软法尚未形成确切、统一、权威的定义。针对条约(treaty)、公约(convention)、协议书(protoc01)、声明(statement)、宣言(declaration)等多种形态的国际法规范,有些国际法学者按照规范效力标准,将其中某些规范称作硬法,它们通过详细的法规条文明确地规定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与责任,授予权威机构以规范解释权,并督促这些义务与责任的履行。
简介: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简介:通过对软法国内化演变的追溯可以发现,软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强调软法的实效性。软法论者以能否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一标准将扩展后的法范畴划分为软法和硬法,其实质是从保证法实效实现的要素角度对法进行的一种新的划分。但这种划分造成了保证法实效实现中的二要素——认同与强制的机械分离,特别是在软法的触角从社会法领域延伸至国家法并导致国家法领域“一分为二”之后,更引发了软法理论与既有的国家法理论之间的冲突。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质量不够好的情况下,不适当地提倡软法对我国法治进步容易产生始料未及的负面影响。如何真正推进法治,包括真正实现“软法之治”,是目前软法研究首先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
简介:摘要软炒法中的炒牛奶是中国烹饪中一种具有挑战性的经典菜例,本人通过在实践中的不断摸索和探讨,从炒牛奶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成形原理等几个方面对炒牛奶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解决各种技术难题的方法,希望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简介:政府的治道变革之所以逐步从硬法之治转向软法之治,是因为软法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或治理手段,并不要求严格的定义、持久的程序和硬法立法的议会审查,而仅仅通过某种拘束力的作用就能够产生预定的规则目标,同时实现某种间接的法律效果。然而,软法模糊了法律约束力的界限,还可能脱离公众的控制,从而从总体上侵蚀国际法的根基。软法运行时,小国的利益还常常被忽视。如果作为一种过渡性工具,软法能够更好地促进试验性尝试、共同协作和政策柔性,帮助我们检验各种政策,加快决议的达成,但是它永远不能为现代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基础。软法既不与法治相契和,也不为宪政秩序奠定基础。我们要么将软法硬法化,要么摒弃它。
简介:摘要介绍了双曲线和指数曲线沉降预测法,以江苏南部某湖相软土路基处理工程实测的沉降数据为基础,建立双曲线和指数曲线预报模型,对沉降量进行预测,并对两种方法的预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两种方法的预测结果与实测值较为接近,指数曲线法的精确度更高,是预测软基沉降量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