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长达两个世纪之久的霸权正在走向终结,曾经推动西方崛起的现代化革命,如今已惠及所有国家。因此,19世纪发展起来并为中心——边缘世界秩序(core.peripheryinternationalorder)奠定了基础的国家间实力差距(powergap)正在缩小。这一变化带来的结果是世界由有中心的全球体系(centredglobalism)向去中心的全球体系(decentredglobalism)转变。与此同时,当权力变得越来越分散的同时,主要国家之间意识形态上的分歧程度也正在缩小。事实上,当代世界中所有大国在某种形式上走的都是资本主义道路,在兴起中的世界新秩序中,意识形态上的差异比它在过去一个世纪里所呈现的要小得多。问题是:意识形态上的相对同质性是否将在四种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类型(自由民主主义体制、社会民主主义体制、竞争性威权主义体制和国家官僚主义体制)中引起地缘经济或者地缘政治上的竞争?民主主义与威权主义类型的资本主义之间政治上的分歧是否会超越它们之间的共同利益?还是它们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消弭了彼此的分歧?当代世界会出现像20世纪初那种不同类型而互为冲突的资本主义模式吗?或者会产生某种形式的“协和资本主义”?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我们很有可能仍然会处在一个政治上分化的多种类型的资本主义世界。由此,对于决策者来说所面,晦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确保地缘经济竞争将不会导致地缘政治冲突的发生。
简介: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陷入衰退,引起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新一轮思考。“法人资本主义”论是资产阶级学者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代表性理论。其论者认为当今资本主义已是“法人资本主义”,法人是社会资本的所有者,股权法人化标志着股份资本已属于法人团体,而不属于原先作为个人股东的资本家。因而在法人持股日益普遍化的法人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阶级已经消失。本文运用劳动同资本对立的辩证性理论,对“法人资本主义”论进行分析,得出了其实质是资本进一步强化自己统治的手段,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社会化、集中化与垄断化的内在需求。通过对“法人资本主义”论的评析,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其对我国当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现实启示。
简介:面对当前资本主义世界的各种危机,一些西方学者试图突破传统政治理念,从全新的视野来诠释资本主义的来源、本质、走向。他们认为,从当代社会的现实情况看,左派与右派的观念之争对于理解复杂且变动着的资本主义社会来说过于简单了,有必要引入自然和历史的视角,从演化的角度来看待资本主义及其问题。演化的资本主义理论(以下简称演化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是自然演化的产物,变化是世界的本质,演化不仅是一个宇宙学和生物学概念,而且是社会学的概念,从古到今的人类实践就是人与自然界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演化过程。这一过程是人的创造过程,更是人的适应过程,固定的理想化社会制度是没有的,适者生存才是王道。资本主义是演化过程的产物,同时也具有演化的特征,处于未完成的过渡状态,各种问题是它的必然组成部分,相对于过去它是终点,相对于未来它则是起点。
简介:本文以新型受贿犯罪为切入,通过展开'变相受贿'的定性研究,进而探究'变相入罪'所承担的严密法网机能与罪刑法定时刻悬置的禁止类推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应该如何化解。作为成文法宿命的语言自身局限的'空框结构'所导致的不合理性的一种救济,将制定后的法律适用于新的事态就必须导入目的解释机制,以使刑事法律体系在源自语言符号所内生的弹性中,保持稳定性与开放性之间的适当平衡。而'变相入罪'作为一种现世实然存在的目的论解释与机能主义的共同产物,即便由于对法目的理解因解释者价值观的差异导致其时刻伴随着违反严格解释要求的危险,但仍可以通过罪刑法定的司法化令其在既有框架之内向一种良性趋向迈进。
简介:作为恐怖组织常用的一种行动模式,自杀性恐怖主义在历史上就长期存在,尤其是九一一事件的发生,更使得自杀性恐怖主义成为恐怖组织在恐怖袭击中惯用的一种手段。相比其他形式的恐怖袭击,自杀性恐怖主义具有简单、廉价、机动性强、引起的社会恐慌大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严重等特征。自杀性恐怖主义在世界多地都已经发生过,被各种类型的恐怖组织广泛使用,针对的对象多样化,并且具有相对固定的行动流程。目前学术界从个体、组织、社会、文化和环境等方面对于自杀性恐怖主义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是否愿意进行自杀性恐怖袭击,最为重要的是当事人的理性计算,即个人通过自杀性恐怖袭击获得的好处是否能为自己带来更大的个人收益、是否可以增进家庭的福利、是否可以增加所在共同体的利益。在未来的反恐与应对中,国际社会可以通过增强重要设备的科技含量、增加双方对话与谈判的可能性、加强公共外交的力度、增进各国间的相互合作等方式以应对自杀性恐怖主义威胁。
简介:"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宗教的,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主义"提供着"行动纲领""思想理论指导"和"精神寄托"。民族分裂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所宣扬的"宗教极端主义",是完全与宗教教义背道而驰的,并且已经发展成为影响新疆社会安全与和谐稳定的最大威胁因素。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正本清源,依法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生的土壤和温床,严惩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犯罪行为;强化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建设,加强中外联手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合作,为国际合作打击"三股势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与法律服务;相关法律应明确"宗教极端主义"的概念和积极防范与严厉打击的具体制度措施。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认为社会主义运动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统一的模式,强调民族的差异和特色被认为是不妥当的。从共产国际对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指挥协调,到苏联模式的推行,以及苏联对社会主义阵营的主宰,都体现了这样的取向。然而,中国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把社会主义的民族属性凸显了出来。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程中,每一次理论的总结和提升,都十分清楚和审慎地将其定位在对中国问题的回答上。中国共产党人推进了社会主义理论由世界性话语向民族性话语的转型,中国共产党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定语非常清楚地规定了这一理论的场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并不想把这一理论作为“苏联模式”那样的教条推而广之。民族特色对社会主义理论来讲,追求的不是它的世界性和普适性,而强调理论的指导性和科学性与特定的空间范围相匹配,主张各个国家的共产党,都应该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自己国家的实际相结合,创造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理论,才能够真正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中国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确立了这一旗帜。事实证明,这是对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也是第一个强调民族特性的社会主义学说,这一理论形态阐释了社会主义运动在中国表现出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