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2006~2016年29省际面板数据,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实证我国存在异质型劳动力对技术效率产生差异化影响的经济现象,并根据模型实证结果分析该现象产生的机理。研究发现:初级技能劳动力对技术效率具有负影响,中级和高级技能劳动力对技术具有促进作用,其中高级技能劳动力对技术效率的改变最敏感;资本、劳动力和技术进步具有显著的替代效应,其要素动态替代实则为异质型劳动力对技术效率差异化影响的产生机理;经济发展"注重"要素替代作用而"忽略"资本与技能劳动力互补效应的技术创新作用。因此,我国应重视中高级技能劳动力对经济发展以及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增加高级技能劳动力对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以及科技研发的需求,加大国民教育资金和政策支持以保证人才高效培养等,实现经济通过"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稳健增长。
简介:论文探讨从乡村汲取资源时代过渡为乡村振兴供给资源时代之后,强基层党建与公共资源供给关联问题。通过调查村庄内部原有资源禀赋:村庄经济资源、村庄社会资源、村庄公共资源和现有资源状况:经济精英担任村支书、村支书捐资修路、村支部再造村内关系,分析村支部援引村外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和集中村内资源谋划发展平台,得出强基层党建为精英整合型公共资源供给模式的结论。此模式通过国家与社会互动合作框架:重构乡村社会网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再造乡村社会关系,引领乡村社会治理;重塑乡村社会组织机制,优化乡村治理结构;主导乡村社会互动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从而弥补村庄公共资源不足,解决村庄公共资源短缺问题。
简介:毛某华、林某汉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的内容,表明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对买卖型担保进行处理的逻辑起点是对通谋虚伪表示的认定。然而,结合相关法律条文、法理和既往判例分析得知,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仅体现为生活“意愿”和“目的”,并不构成通谋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表示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试图实现的规范目的存在根本矛盾。错误适用通谋虚伪表示的症结在于司法实践中长期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则的混乱理解。此外,案涉合同项下的买受人林某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可得对抗强制执行。
简介:融资参与型存托凭证是在存托协议与托管协议基础上构建而成的契约创设型证券。存托人是该类证券的名义发行人,境外企业则属于实质发行人。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该类证券设定的境外企业单独承担型信息披露模式,无法为投资者知情权提供充分保护,难以为非参与型存托凭证信息披露规则提供制度铺垫,同时,境内存托人的信息披露业务能力也不能得到培育。在充分借鉴域外融资参与型存托凭证信息披露模式设计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宜构建以境外企业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为主、存托人与托管人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为辅的信息披露模式。其中,存托人与境外企业应分别承担存托凭证与境外基础证券在我国的发行信息披露义务;境外企业独立承担存托凭证的上市信息披露义务;存托人应分别承担面向投资者与境外企业的中介信息披露义务;存托协议与托管协议应分别约定境外企业及托管人向存托人提供的契约性信息披露义务。境外企业、存托人及托管人通过强制性与契约性制度安排共同向投资者提供优质、充分的信息披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