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其他法律相比,刑法更加强调自身的确定性;然而,即便是最强调确定性的刑法,也不能总是以维护自身的确定性为由,全然无视变化的需要。从实质正义的要求出发,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同样也是实现刑法自身目的所不可或缺的方法原则。因此,在刑法的制度实践中,灵活性的机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始终都是存在的。灵活性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克服法律在寻求自身确定性过程中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使法律适用的结果更加符合正义要求。但是,基于对人权保障功能的重视,刑法的制度设计在总体上是以确定性来限制灵活性的,确定性虽然不是绝对的价值,但它一定是优先性的价值,因此,灵活性最终不能拆毁确定性。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精神活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日益蔓延,已成为各国公认的世界公害之一。如何精准地检测痕量甚至是超痕量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如何检测存在于复杂基质中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都是极大的挑战。本文对近年来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文献进行了综述。首先讨论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介绍与这种定性定量技术搭配使用的诸如中空纤维-液相微萃取、电化学增强固相微萃取等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具有高特异性、高速、高选择性等特点,可提供大量待检测精神活性物质的化学信息。此外,本文还综述了三重四级-飞行时间质谱技术、石墨印刷电极技术、酶联免疫法等新技术在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进展,以供同行参考。最后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标准物质的制备及检测方法的开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