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迄今没有法定意义上的国花,历史上却有一些传统说法和既定事实。唐宋以来,牡丹、梅花雄视群芳,深受人们推崇。明清时北京地区有些牡丹景点以"国花"命名,民国初年人们多视牡丹为国花。"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人们对牡丹的国花之称出于帝制时代、意在富贵荣华等多感不满,而主张选用富含精神品格象征意义的菊、梅等。北伐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内政、教育等部门拟议梅花为国花,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1929年2月,国民政府正式通令全国以梅花为各种徽饰,客观上承认了梅花的国花地位,社会各界更是热情响应,造成梅花为国花的既定事实。深入审视上述国花有关历史,有这样几点经验和启迪值得注意:一、国花是重要的国家象征资源和民族文化符号,广大民众对此有着普遍的文化期待和知识需求,必须引起重视。二、国花是"国家大事",以国家层面的政治决议、法律法令最为权威,是解决国花问题最理想的方式。三、牡丹、梅花双峰并峙的地位是历史地形成的,民国间对牡丹、梅花前后不同的选择充分体现了两花象征意义的两极互补,两花并尊是我国国花的最佳选择。四、牡丹、梅花作为我国国花的历史值得全面尊重,牡丹、梅花是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共同的国花,两花并尊是中华文化兼融并蓄、国家和平统一的美好象征。
简介:中国是世界遗产最多的国家之一,传承保护好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也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职责,但是如何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却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国际上运河保护发展有不少成功经验,加拿大里多运河和法国米迪运河等就是成功的典型,其经验可概括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促进地方文化与运河文化深度融合、合理组织旅游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分级管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明确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职能分工。上述经验启示北京运河文化带的保护发展应深入挖掘物质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汇集成具有吸引力的运河文化;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北京大运河对区域发展的整体带动;科学划定运河文化带发展范围,实施分区管治;健全法律体系,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完善政府管理机构,提高治理能力;建立多层次多尺度的旅游线路,提高便捷性和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