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依据《天圣令》复原的唐《厩牧令》中,有三条令文专门涉及死畜的处理之法。结合长行马文书可知,《厩牧令》复原52“其皮肉,所在官司出卖,价纳本司”的规定,在具体实践中表现有二,出卖皮肉、交还价金的具体负责人既可以是领送的马子,也可以是死亡地的官司;复原53“并中所司,收纳皮角”的规定,是指在外的官畜死亡之后,负责救疗的机构应中牒于自身所属的州府兵曹,来决定死畜皮角的处理方案,但最终仍以交还原属机构为原则,至于如何交还、领取,或许由已亡佚的唐式加以规定,这与日本《养老令·厩牧令》规定的“充当处公用”不同,是唐、日《厩牧令》的又一差别。此外,无论是唐令还是文书,所载“皮肉”、“皮角”等都可能包括筋、脑等其他部位,这就涉及到《厩牧令》复原51的规定内容。
简介:随着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以及经济的推动作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日益繁荣,与此同时,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化特点日趋显著,产业由各自为政的分散发展模式,转变为集群发展的规模发展态势.产业集群是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竞争力、增强产业销售能力、形成稳定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济交易成本以及提高产业对市场的灵敏度的强有力的产业组织形式,是产业经济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的有效途径.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结合国内外发展经验的探究,将理论总结和实践相结合,总结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特征及形成机理,从而得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化启示(1)利用当地资源,重视文化资源开发;(2)人才建设先导,提升产业创新能力;(3)重视产业链优化,发挥产业联动优势;(4)重视协同合作,利用知识溢出资源;(5)完善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