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元代,大规模地“括户”①曾先后搞过两次。最初是太宗窝阔台的乙未年籍(1235年),继而于宪宗蒙哥的壬子年(1252年)进行的。至忽必烈至元八年,规定了详细体例。其缘由见于《通制条格》卷二中。由于上述原因,辛未年籍(1271年)与户例———关于户计的规定公布下来。而带有上述前言的二十七条体例以及以下所见诸断例、有关军户的体例等,是提供关于元朝户籍的最重要的资料②。以下主要以此为基础试述户计的编成。但至元八年的改革,单是规定了有关的体例,并不是“括户”,这在胡祗 的《紫山文集》中说得很清楚。所谓“括户”,当然就是为了征税、包括劳役在内的调查和整理户计。户计包括同住的家族。所以,也可以单称为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