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随着污染的加剧,地下水中检出的污染指标种类不断增加。原有的地下水污染评价方法未对天然劣质指标进行突出考虑,对指标性质差异性也未考虑,已不适用。在综合分析了地下水污染评价的各种方法后,考虑天然状态下地下水水质差异巨大,天然劣质指标的参评容易使评价结果出现偏差,对天然劣质指标进行单独考虑。另外,判别组分信息,分别对天然组分与人工组分进行评价,最后采用指标分类的污染综合评价方法对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进行评价。将其运用到淮河流域某地区地下水污染评价中,结果表明,淮河流域某地区地下水中总硬度、铁、锰、氟化物、苯并(a)芘5项指标为劣质指标。研究区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以Ⅰ级、Ⅱ级为主,Ⅳ级中污染、Ⅴ级重污染水主要分布在研究区中西部的城区;毒理学指标以3级为主,其次为4、5级。评价结果简单明了,物理意义明确,对比内梅罗污染指数法,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出的地下水污染指标分类综合评价方法对劣质指标进行了考虑,有效解决了评价结果偏差、夸大污染程度与范围、不同性质指标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综合体现了地下水污染信息。
简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机制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顶层设计。其中评估主体贯穿稳评的各个环节,明确认识主体类别、厘清主体间关系类型、探明主体结构特征等对于促进决策科学化、健全稳评机制、指导稳评实践均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72份重大项目稳评文件和20份稳评报告为样本,利用内容分析法梳理出稳评主体间的关系类型和现状;而后利用社会网络,对各类主体在不同关系类型网络中的结构进行可视化分析,并对不同关系网络的结构特征进行了纵向比较,对各类主体在稳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及其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了解释。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完善稳评工作和主体间关系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稳评主体间关系以合作关系为基础,进一步细分为组织协调关系、监督指导关系、责任追究关系等三种形态的子关系类型;(2)主体间"权力-责任"格局虽已初步形成,但与其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3)主体间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公众监督、参与水平亟待加强。
简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源于地方创新并在中央层面被制度化后在全国范围内被普遍推行,至今已经历十余年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可被视作包括横向和纵向扩散的政策扩散过程,对其中扩散机制的分析有助于理解和把握该决策机制实施状况与效果。基于对69份地方政策文本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扩散过程中可能出现政策学习、强制和模仿三种扩散机制;其中,横向扩散更多地表现为政策学习和模仿的产物,而纵向扩散则在更多地表现强制机制的作用的同时亦存在学习和模仿的可能。要改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效果,需在正视强制机制作用的同时减少模仿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应更好地促成政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