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法尚不构成犯罪的相对人予以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常见的手段之一,也是一种典型的不利行政行为。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慎重行使手中的行政处罚权利,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的原则。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简介:
简介:摘要:环境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但实践中却面临诸多困境,如法律适用的模糊性、执行难度、公众参与度不足等。本文主要是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其中分析了行政处罚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与面临的主要困境,同时从法律体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化、技术手段创新、公众意识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处罚有效性的策略。通过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环境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简介:9月5日,河北省安委办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质量通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系统分析了行政处罚质量事项。
简介: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现有工业企业2769家,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582家,占工业企业总数的21%。全县工业企业劳动者总数2万2152人,其中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数5698人,
简介:为遏制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现象突出的情况,降低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风险,7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委办获悉,从本月20日起,广西将开展集中整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
简介:日前,省安监局制定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范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根据授权或者接受委托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单位和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进一步宣贯落实,本刊分期摘要刊出,普及知识、惠及读者,以期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简介: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处罚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处罚档次:一档: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二档: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涉及一项的;三档: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涉及二项以上的。
简介:第一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处罚档次:一档,没有违法所得;二档,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三档,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裁量幅度:一档,吊销资质,对机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万九千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英国法院对环境破坏案件处罚过轻
环境执法中行政处罚的困境与对策
河北:行政处罚质量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凤阳县“三必检查四必跟踪六必处罚”
广西严打特种作业操作证造假 故意使用假证单位被从重处罚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摘要(一)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摘要(五)
《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摘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