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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信鸽竞技运动与营养调养是一门学问。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季节,所需的营养是不同的。

  • 标签: 营养 运动 信鸽 调配 季节
  • 简介:由于仔猪的饲养是猪全养殖期饲养的基础,饲养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养殖期猪的生长速度和饲料转化率,进而影响到饲养场(户)的养殖效益和经济效益,因而了解该阶段仔猪的生理特点进行合理饲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适度规模条件下春季补栏仔猪各阶段饲养中的日粮调配要点作一探讨。

  • 标签: 春季 仔猪 日粮调配 发育期 日粮设计 原料选择
  • 简介:江苏省人事局于1994年12月14日江苏人二(1994)23号文发了《江苏省毕业生调配派遣暂行规定》,现摘要如下:调配工作方针、原则1、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方针和原则。2、国家教委直属高校的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国务院其他部委学校的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省属学校为江苏培养的毕业生,在江苏省内就业;中专校毕业生主要面向办学部门所在行业或地区充实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市属中专校毕业生原则上回家庭所在市、县就业。3、省内学校来自徐、淮、盐、连地区的毕业生,主要回上述地区就业。

  • 标签: 毕业生 江苏省 毕业生就业 用人单位 学校 双向选择
  • 简介:12月16日,正一筹莫展的柯智明抱着试试的心态,拨通阳新县农机局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诉说了他在:阳新县洋港镇种植的1000多亩(1hm2=15亩)太湖糯亟待收割。该县农机部门了解实际困难后,通过一些行业途径,迅速从咸宁市嘉鱼县调配来3台收割机和5台旋耕机,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在阳新因为流转土地多,

  • 标签: 农机局 服务市场化 调配 监督管理 农机部门 阳新县
  • 简介:在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审核制度,是现阶段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非常迫切的任务.笔者结合公安法制工作实践,就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制度谈几点认识.

  • 标签: 审核制度 公安机关 案件 法制建设 执法水平 法制工作
  • 简介:本文主要论述了认真做好的工程决算的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如何做好决算的审核工作的几点建议及通过认真合理地进行经济核算,使投资效益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 标签: 工程决算 基本建设 投资效果
  • 简介: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防、交通、能源、水利、农收、林业、矿山、科技、教育、通讯、广播电视、公检法、城镇等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含临时占用,下同)各类林地。

  • 标签: 建设项目 林地 国务院 政府 审批管理
  • 简介:对林地审核手续中的项目批准文件、前置审查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 标签: 林地 审核 问题 探讨
  • 简介:随着社会逐渐趋向于可持续化发展,林地资源审批及保护已然成为大众热点话题之一,而为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进程,各级政府部门也针对林地政策的审核审批工作颁布了系列明文规定,旨在更加科学的保护及利用林业资源,实现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发展目标。本文据此在生态文明角度下,对审批审核林地政策进行相关研讨。

  • 标签: 生态文明视角 审核审批 林地政策
  • 简介:文章以黄土高原东部半干旱区环县的人居环境为研究对象,在景观化集水造绿空间网络构建的基础上,基于水绿双赢理论,提出了以GIS空间分析技术为支撑的不同汇水区之间的平衡援助策略;指出根据区域内可收集雨水资源量,应优先保证该区域内优势节点和路径中集水造绿的生态需水,提出了测定区域内水绿平衡人为干预度临界点的方法;划分了大、中、小尺度汇水区,指出应根据各汇水区在人为干预度临界点的盈余和亏缺情况进行水绿调配规划;提出了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进程,预测了集水造绿区域的变化趋势.研究证明,以28.35%的人为干预度收集雨水,可以优先保证集水造绿优势“节点+路径”区的植物生长;将盈余区域的雨水收集调配至亏缺的汇水区,优先满足区域内节点、路径的生长,可以实现平衡援助;随着循序渐进的平衡增长,景观化集水造绿的空间网络可逐渐实现,以此作为人居环境改善的核心区域.

  • 标签: 景观规划设计三元论 水绿双赢 景观化集水造绿 水绿调配与平衡援助 人为干预度
  • 简介:近日,由杭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研发的第二代杀白蚁药剂通过了浙江省农业厅审核,并同意推荐进行新农药登记工作。新一代白蚁防治药剂的开发,为杀白蚁药剂的更新换代,以及进一步推进白蚁防治药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 标签: 白蚁防治剂 农业厅 浙江省 第二代 审核 防治药剂
  • 简介:1、治理“三乱”期间(截止1993年3月25日),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未同意出台的项目一律取消;2、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后,未按《条例》规定程序审批出台的新项目一律取消;

  • 标签: 农民负担 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务院 《条例》 “三乱” 劳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