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参与式扶贫和协同式扶贫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扶贫模式。参与式扶贫源于西方发展理论,强调扶贫对象的参与。由于其存在着理论上的瑕疵和实践上的"久扶不脱贫"的贫困治理困境,发展进程极为缓慢,逐渐被协同式扶贫所取代。协同式扶贫是一种理想的扶贫模式,强调扶贫主体的多元化、扶贫目标的一致性、扶贫系统的开放性、扶贫过程的动态性和扶贫行动的合作性。无论从扶贫主体、扶贫内容还是扶贫方式来看,协同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比,均有其自身的优势。协同式扶贫在扶贫过程中有利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现行的精准扶贫将逐渐走向协同式精准扶贫。实现协同式精准扶贫,需要扶贫信息的协同、扶贫制度的协同、扶贫文化的协同和良好社会资本的培育。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精准扶贫的协同效应,实现贫困治理绩效的最大化。
简介:甘肃省近来探索出了一种以人为本以村为单位的扶贫模式,即“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模式,其特点是由贫困户全程参与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和监督,政府则以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为主。“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是一项综合性扶贫工程,它以村级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建设内容上以发展经济和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为中心,力求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教育、文化、卫生和社区精神文明共同发展。通过“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
简介:贫困县农村治理呈现内卷化特征,农户获取扶贫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受到剥夺,农村精英俘获扶贫资源使自身获得发展,在强化农村治理内卷化的同时,影响参与式扶贫政策的实施。通过建立单因素和多因素回归模型,突破农村治理内卷化定性研究的局限,从实证层面证实农村治理内卷化和参与式扶贫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并且农业税费的取消并没有消除农村治理内卷化的困局。由于基于云南省扶贫调查数据,加之云南省情复杂、少数民族众多、贫困深度广和强度大,并且对乡村治理内卷化定量标准存在部分主观性,研究结论推广到一般贫困县需持谨慎性态度。基于扶贫数据对参与式扶贫影响因素的分析,能对云南省贫困县更好地推行参与式扶贫和精准扶贫政策提供有效指导,进而提高普通农户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缓解因内卷化产生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增进普通农户的分权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