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不是由人类创作完成的,而是机器运作的产物,所以很难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它的出现给现行的著作权法律体系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司法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人工智能生成物因为无法可依而被他人滥用的情况。本文通过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分析,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提出了一些完善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措施,从而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发展提供思路。
简介:摘要: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著作权独创性的认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通过了解著作权的独创性界定,分析人工智能兴起下著作权独特性认定的重要性。结合两个人工智能相关的著作权独创性认定案例分析,总结出人工智能兴起下著作权独创性认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生成品著作权保护问题既是学界争议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裁判中的难点问题。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数字时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的良性发展。文章通过对学术观点的梳理和典型案例的解读,对于人工智能生成品是否为作品、权利归属、保护路径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人工智能生成品构成作品的标准、权利归属分类确定及专门立法保护等观点。
简介:摘要:当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字化时代,计算能力、网络和存储是重要核心内容。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纳米制造、自动驾驶汽车、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嵌入式计算将重新定义人类的下一个时代。随着科技高速发展,人工智能的定义也处于变化之中。并且近年来,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数量日益渐增,其创作出的作品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定义;但是因为人工智能创作是最近才兴起的新兴事物,所以司法实务对于其创作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处理有着不同的理解。因其创作作品客观上符合著作权法规定,所以创作主体的确定对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是否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至关重要。此外,人工智能所创作的作品的主体范围是否可以扩大到其人工智能本身也是亟待探究的问题。本文将从两个案例入手,提出案例遇到的问题、个人观点和解决建议。
简介:具身人工智能可以主动收集信息、调整行为来适应复杂多变的环境,并在没有人类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进行学习,通过"思想"与"身体"的协同,在"体验"中提升"创造"的能力.基于人工智能工具主义观,具身人工智能尽管具备了技术上的显著优势,仍然难以在著作权法律体系中获得主体资格,但如果忽视具身人工智能所引发的创作形态变革,否定其内容生成行为的创作属性,将导致著作权中创作标准的失序.对此,应当对权利主体与创造主体予以区分,以作品中心主义理论以及具身认知为正当性锚点,完善具身人工智能与人类的二元作者结构,建构委托关系下的具身人工智能开发者权利归属模式.Abstract: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 actively gather information and adjust behavior to adapt to complex and dynamic environments,autonomously learning without direct human intervention.Through the synergy of"mind"and"body",it enhances its creative abilities through"experien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I instrumentalism,although 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as significant technical advantages,it struggles to achieve subject status within the copyright legal system.However,ignoring the transformative impact of embodie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 creative forms and denying the creative nature of its content generation activities will lead to the disarray of creation standards in copyright l...
简介: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其在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但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过程中对数据的高强度收集,导致了部分数据素材来源不清晰以及著作权人是否授权的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传统的著作权制度产生了冲击。本文认为人们应合理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使其合法合规并保障多方面权益。而本文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在学习中会面临的著作权风险,应通过对该内容是否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判断,以及立法、行政和平台监管等多方面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