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侵权法中,特殊体质与蛋壳脑袋规则有紧密的联系。此规则是指人身、生命、健康等不小心遭受侵害时,受害人无需因为自身的特殊体质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承担责任,侵权人不能因此减轻责任。
简介:摘 要 对于共同饮酒案件中侵权责任的认定,应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对共同饮酒行为不当性的认定;二是对共饮者主观过失的认定;三是共同饮酒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简介:摘要:本文以侵权责任为切入点,探究在有偿代驾的情形中,具体的侵权责任应当如何分担,包括:分析有偿代驾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样态;厘清代驾平台、代驾员、被代驾人的三方关系;有偿代驾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模式,通过对以上几方面的研究,以期在现有法律未对代驾关系进行明确界定时,根据有偿代驾的具体情况界定各方责任。
简介:摘要:职业性质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是一个容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近年来随着审计环境发生变化,尤其是在法律制度的日趋健全的大环境之下,以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的民事责任诉讼案件,呈现增加趋势,行业面临着更大的诉讼风险压力。本文尝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关裁判文书并进行分析的方式,直面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风险,剖析会计师事务所涉及民事责任诉讼的客观情况。
简介:摘要:2021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明确提升了专利侵权赔偿力度,赔偿数额高达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五倍。近几年,企业在成长发展及国际化进程中,因专利侵权遭遇的侵权诉讼屡见不鲜,专利侵权判定的复杂性、巨额专利侵权赔偿费等系列问题阻碍了企业前进的脚步。本文着重就专利侵权的行为及特征、判定原则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了专利侵权诉讼应对策略。
简介:摘 要:《民法典》顺应绿色发展的原则,第1232条引入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原则性规定。惩罚性赔偿作为同质赔偿的补充,有利于遏制和预防犯罪行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应更为细化,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规则。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不适用于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厘定应将补偿金数额、加害人主观状态等多重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简介:摘要:网络媒体是当前人们应用较为广泛的新媒体,同时网络媒体也是一种新型杂志,人们可以在上面查阅各类信息内容。但是此类媒体在一定形式上也存在弊端,其中信息泄露就是问题之一,也是严重影响网络媒体声誉的因素之一。对于网络媒体而言,在司法实践中不能规避的问题就是名誉权,名誉权是否符合传统侵权范围,已经成为了当前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在网络媒体中如果发布了有关于第三方人员的信息并且涉及诽谤内容,那么在网络媒体方面的开创人员就会有相应的责任,我们将其称为故意责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在网络媒体开创者方面也有了新的特殊权利,此类权益可以对受害者的权益进行保护,但是对于互联网的发展会有一定阻碍性。所以在面对网络媒体名誉权方面问题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简介:摘要:微信作为民众日常广泛使用的社交工具媒介,在百姓生活、工作、学习中已不可或缺,极大丰富和满足了人民群众互相联络、交流,成为极便利的联系手段、方式;微信聊天、信息交流、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等微信工具的使用也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的需要。但是,正如事物的两面性,微信的广泛使用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使用者的违法行为,其违法使用微信产生的危害性也在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微信名誉侵权行为的多发性、普遍性,应当引起广大微信使用者、微信平台及其运营者、和社会监管部门广泛的重视,监管的加强,对不断净化微信网络空间,减少或消除消极负面使用微信、恶意侵权、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发生有积极;我们应为人民群众合理、合法使用微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对微信名誉侵权行为必须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加以治理,净化微信网络空间,就是对广大遵纪守法的微信使用者的最大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