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案情简介1994年2月1日李男起诉赵女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内容为:1、双方自愿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三间、橡胶树400株归赵女所有,债务1600元由李男负责偿还,摩托车一辆归李男所有;3、两个孩子均由赵女直接抚养,李男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成年。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该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识表示,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便依法制作出民事调解书,对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

  • 标签: 子女抚养费 离婚协议 裁判 再审 二审 夫妻共同财产
  • 简介:<正>一、问题与研究进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以下简称:再审程序)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救济程序存在于每一个现代法治国家,但各国政治体制、传统文化、发展阶段不同这一程序也表现出迥异的风格和模式~①;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启动程序亦同(另一是再审审理程序)~②。作为再审启动程序关键内容,即关于谁有权启动该程序,亦即启动主体问题也同样迥异。在法国、德

  • 标签: 刑事再审程序 启动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现代法治国家 申请再审 审理程序
  • 简介:指令再审性质上是一种审判监督机制,支撑该制度的基础主要是司法系统的等级构造、实质正义的诉讼观、"自治"的审判监督观、"两难"的司法效率观、集体责任的司法机制。现行指令再审的制度设计暴露出深层次的病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而且诸多程序问题没有得到明确规范。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废除其中有悖于诉讼法理的制度因素,保留可能发生积极效果且设计合理的制度安排,从制度上控制和保证指令再审发生的合理性,并对其程序问题进行规范完善。

  • 标签: 指令再审 审判监督 上级法院 司法机制
  • 简介:再审程序中审查判断证据,在再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由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证明责任和证据收集的程序收集提供的证据

  • 标签: 再审证据
  • 简介:驳回裁定只是终结再审审查程序,本身并不具有拘束后程序裁判的既判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在先,检察机关监督断后”的再审启动模式,上级法院经再审审查作出的驳回裁定不是该法院对同案抗诉应当提审的法定情形,也不是原审法院依法再审的障碍。但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看似存在的冲突及不必要的争议,应就该问题在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 标签: 驳回裁定 抗诉 再审检察建议 再审
  • 简介:"别人家的孩子",在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中,它就像悟空头上的"金箍",你稍有不慎,爸妈嘴中一句"你看,别人家的孩子……",这"金箍"便闹腾起来,越收越紧,令人头昏脑涨,苦不堪言。张晨晨给我们讲述了自己跟朋友王博的故事,两人在对方父母的眼中都成了"别人家的孩子",文章以两人的对比展开故事,叙述生动,文末一句“但当我们都成了别人家的孩子时,谁来做自己呢”,使文章充满思辨的力量,判96分;

  • 标签: 裁判 教育模式 中国传统 孩子 故事 文章
  • 简介:开门红,一个喜气洋洋的文题,第一次旗开得胜、第一次喜获佳绩、第一次马到功成……都可以付诸文字,将其中的曲折故事、经验收获娓娓道来,或动人心魄,或催人向上,只要文章生动有趣、真实可感,都是开门红的题中之义。当然,如果你想做一些创新,甚至是反弹琵琶,只要故事足够精彩,我想,也大可一试。

  • 标签: 裁判 反弹琵琶 故事
  • 简介:甲乙两人在游乐室进行实弹射击,打气球,裁判员却是一位盲人。

  • 标签: 裁判员 盲人 实弹射击
  • 简介:“我们三代之间”是一个听起来使人感到温馨与怀恋的题目,一提到“三代之间”,同学们大多会想到祖辈、父辈和自己,大家一定要注意突出三代间的关系,可以是血缘的传承,亲情的维系,家风的弘扬等等。

  • 标签: 裁判 三代 祖辈
  • 简介:羊年说狼,初看这个题目,很多人难以把握到底应该写狼还是羊。细心体味题目含义,我们知道文章重点在"说",对象是"狼",而既然在羊年,那我们可以联系羊和狼的关系发表关于狼的评论或者记叙关于狼的故事。写作本题目,我们应该思考狼所蕴含的意义,而不能仅仅停留于自然界的狼身上。

  • 标签: 性格特征 家国 羊宝 立意新颖 前后呼应 文学院教授
  • 简介:身体写作是将文本与生理的愉悦紧密联系的女性主义写作方式,备受批评界争议,对身体写作重新审视,可以得到两个启示:一是身体写作标志女性主体的确立,身体不是肉体,二是用身体写作不是抛弃语言,身体器官不能替代语言创造。

  • 标签: 身体写作 女性主义 埃莱娜·西苏 身体
  • 简介:再审程序规定当事人可在裁判生效后两年内提起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包括,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就可发动再审

  • 标签: 再审制度 浅议再审
  • 简介:再审之诉包括三个阶段:合法性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的实质审查阶段及本案再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与既判力理论、再审诉讼标的的学说、再审事由的审查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基本上确立了再审程序"三阶段"构造的框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事再审立法应结合理论研究设计程序构造上的具体规定。

  • 标签: 再审 阶段性构造 民事诉讼
  • 简介:案情回放改革开放40年,一部中国市场经济史,在2018年5月31日写下了新的一页:物美集团原创始人张文中被宣告无罪,迎来了迟到十几年的正义。有评论认为,如果不是锒铛入狱,他有可能是零售业里的另一个马云。

  • 标签: 张文中 再审 改革开放 中国市场 物美集团 经济史
  • 简介: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权。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再审纠正的是审判权违法行使导致的裁判错误,针对的是审判公权力,目的取向是权力制衡。诉权性再审应当与诉权的特性相适应,检察监督性再审既应体现检察监督权的本质属性,亦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

  • 标签: 再审 检察监督 再审之诉 审判监督
  • 简介:现行法律规定,对生效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主体有:(1)法院自身提起,包括本院院长发现或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2)检察机关依法抗诉。(3)当事人申请再审。而对生效调解书能提起再审的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则只有当事人。均排除了与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内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作为申请再审的主体。但审判实践中,生效裁判或调解书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屡见不鲜。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蒲卫东同志建议:法律应规定“与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内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作为申请再审的主体。”理由是:(1)从理论上说,审判源于诉,无诉即无审判,而诉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法律权益的请求,诉权的享有者是特定利益的主体。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是启动审判

  • 标签: 调解书 申请再审 利害关系 裁定 生效判决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