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刑事诉讼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7月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1980年元旦实施。之后与1996年进行了一次修订,2011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最终,新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原来的《刑事诉讼法》主要关注于犯罪嫌疑人的判决,而对财产方面的规定很少。这造成了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对各种贪污及其他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不足的现象,因而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出现了财产没收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首先分析了了《刑法》中财产没收制度的分类,并根据制度分类探讨了判决前的财产没收程序问题,最后判决前财产没收程序的立法意义和不同立法方式。
简介:国内没收假币已有数年历史,从未有过不服没收的事情发生。此次,上海一青年律师却将中国人民银行告上法庭,并且打赢了官司。这种"柴米油盐"官司,也许十几亿中国人或其他来中国的外国人都会碰上。上海老西门邮局没收一张百元假币,当事人不服,一纸诉状把银行告到法院,引发了一场国内首例不服没收假币行政诉讼案。又因为被告是很少与人打官司的中国人民银行,此案引起了司法界、金融界的特别关注。被没收"假币"时包律师不少不闹1999年6月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烧开庭审理该案,原告上海金钟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包更生诉称:1999年4月28日,他从某国有大型企业领取了现金,便到老西门邮电所缴付当月的移动电话费,递给当班营业员童
简介:贪贿犯罪特别没收程序中的涉案财产并非包括一切违法的间接所得,应根据该财产是违法所得的转化财产、混同财产、收益财产而区别对待,同时需考虑对合法财产的抵偿性没收。违法所得的查明应适用'优势证据'标准,但不能适用违法所得推定制度。贪贿犯罪其他涉案财产的界定,应当坚持实行性关联标准或功能性关联标准。在逃的贪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的程序,确有证据证明财产并非违法所得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对利害关系人的抗辩权应当采取'原则+例外'的处理模式,即原则上可没收事后免费受让的违法财物,但如果这种没收会对善意的利害关系人的生活或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法院可例外地考虑免予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