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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首先,列席者和旁听者享有的权利不同。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旁听”是指听会,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而“列席”是指非正式成员参加会议,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从基本词义可以看出,两者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列席者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旁听人员则是两项权利都没有。

  • 标签: 表决权 发言权 权利 中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简介:笔者认为,安排未继续当选代表的上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依法必要。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召集;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仍由上届人大常委会主持。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地方组织法 第一次会议 组成人员 人代会 第二款
  • 简介:“领导”代表少了,列席的政府官员多了。今年人代会上的这一变化格外引人注目。

  • 标签: 政府官员 领导 人代会
  • 简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由来已久,但因法律规定欠缺,一直处于虚置状态。自2004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要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后,全国各地检法两家开始了对完善、规范该制度的探索和实践。由于认识和操作上的分歧,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制约了其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项极具生命力的制度,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 标签: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立法缺陷 制度完善
  • 简介:当前,部分地方召开人代会时。列席人员到会率不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现象较为严重,代表团审议时参会率更低。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人代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会议整体质量。因此。随着地方人大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深化。规范和改进人代会列席制度势在必行。

  • 标签: 人代会 制度 地方人大工作 整体质量 代表团 严肃性
  • 简介: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权。落实和完善这一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当前,检法两院在落实该制度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高,监督对象仍以个案为主,检察机关启动列席程序较为被动,列席效果评价机制缺失。为此,首先要提高认识,实现双赢共赢;其次,要强化监督,明晰议题范围;再次,要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程序;最后,还要总结评估,提高监督水平。

  • 标签: 检察长 审判监督 审委会 列席制度
  • 简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审判监督的一个重要方式,但目前该制度在程序、职责上以及内容上都没有明确规定。要想使该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不仅要在思想上提高理性认识,更要在完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上不断加强探索,使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方面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 标签: 审判监督 检察长 列席审委会
  • 简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应当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加强监督制约、弥补审判缺陷、加强检审协作的价值定位。在“两高”的大力推动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得以顺利推进,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健全、基层重视程度不够、实际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建议从加强立法授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列席权威、定期交流评估等方面进行完善。

  • 标签: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价值定位 规范路径
  • 简介:9月28日,于世平检察长应邀列席市高法第30次审委会,针对审委会审议的一起案件发表意见:一是要坚决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是要坚持依法取证原则,确保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三是要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严禁刑讯逼供;四是要坚持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原则,做到证据确实、充分;五是要坚持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严把每一道关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 标签: 审委会 检察长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证据来源 关联性原则 疑罪从无
  • 简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我国法定的司法工作制度。该制度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途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强化法律监督、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导向,以及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改革目标,推动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落实和发展。根据检察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结合审委会制度的改革内容,检察机关应通过列席审委会对审委会讨论的个案、类案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决策的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恰当性进行监督,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应有作用。

  • 标签: 检察长 列席审委会 检察法律监督
  • 简介: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是以混合编组还是单独编组方式进行讨论的问题,依笔者看来,两者各有利弊,关键在于代表列席会议是否规范化。

  • 标签: 常委会 会议 编组方式 人大代表
  • 简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重要内容,在保证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实现司法公正方面意义重大。然而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的实践运行状况进行考察发现,存在对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不够重视、列席审委会会议区域发展不平衡、列席主体不统一、列席程序不规范、列席范围不确定、列席效果难评价等问题,制约了这一制度功能的实现和发挥。为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价值和作用,有必要对该制度的重要性进行再认识,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地剖析,并结合当前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实际,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现状 剖析 完善 路径
  • 简介:目前,各地人大普遍实行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在列席的方式上,有人认为,代表列席主要是了解常委会会议的情况,知情知政,而非发表意见,分组审议时应与组成人员混合编组;也有人认为,应当单独编组,以利于列席代表就会议审议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列席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发言权.

  • 标签: 常委会 会议 编组 人大代表 组成人员 发言权
  • 简介:2007年以来,酉阳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对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在观念上求突破,在制度上做文章,在准备上下功夫,积极履行对刑事审判活动的诉讼监督。截止目前,该院检察长先后17次列席酉阳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参与讨论了自侦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大案件及社会影响大、且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分歧、疑难的其他刑事案件等共计21件33人,实现了对审委会决定案件的有效监督。

  • 标签: 审委会 检察长 酉阳县 法律监督工作 刑事审判活动 职务犯罪案件
  • 简介: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表明。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本级人代会是法定的。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是否列席.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笔者认为,由于上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上一届的人大代表。他们熟悉了解人代会,掌握许多与人代会有关的情况,这些人员列席新一届人代会。

  • 标签: 政府组成人员 人民检察院 人大常委会 个人 尊重 地方组织法
  • 简介:上级人民检察院列席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有利于检察机关内部决策层面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力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凝聚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合力,提高地方各级检察委员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应当依法科学界定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的范围,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赋予列席人员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一做法切实可行、取得实效。

  • 标签: 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 列席范围 程序 法律效力
  • 简介: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定存在着缺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很少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使这项制度近乎虚设。为了改变现状.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将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作为改革的共同任务。

  • 标签: 检察长 审委会 制度 司法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东汉初年的隗嚣,是个很特殊的人物。在所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动荡时期,身为接近中枢的小官吏的他,先是因他的长官、既是汉朝宗室又是王莽宠臣的刘歆因反谋败露而自杀,他大概是为了避祸而回到老家,而后劝阻自己的亲戚、族人起义,却没能劝成。不仅如此,自己还因为名声大、通晓经

  • 标签: 光武帝 西州 河西走廊 士大夫 东汉 汉朝
  • 简介:代表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可就会议审议的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如果分组审议时列席代表单独编组,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有违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初衷。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会议 编组 人大代表 国家权力机关 组成人员
  • 简介:2005年“两高”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方案》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都将完善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下称审委会)的制度作为今后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在这项制度上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讨,其中2004年和2005年全市各级院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次数分别达到了240次和284次,

  • 标签: 审委会 检察长 工作制度 检察改革 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