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会计界与法律界因本身所属学科的差异,对相同的经济现象存在着不同的解读方式,并逐渐形成自身的系统的理论与实践内容,在不同社会科学领域,为我国社会文化的与发展,尤其对社会主义调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都各自息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值得一提的问题在,二者在交叉领域的究竟如何?不同学界之间应该如何处理各自体系中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变化对方造成的影响和触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不同学界可能对上术问题的客观事实,体现出这些态度和看法,因此,笔者举二例说明会计学界几个概念的法律歧义,以期抛砖引玉,规范有关会计用语的法律涵义,消除两个学界之间的不协调现象。
简介:'政治问题法律化'是法学界的用语和主张,但是此主张与现实趋势之间存在张力。'政治问题法律化'并不意味着取消政治问题,而是法律和司法需要凭借政治力量获得正当性。政治和司法之间应有合理的边界,'政治问题'是关于司法审查边界的理论,即司法应该对于本质上属于政治范畴的问题不予审查。'政治问题法律化'与法院的政治功能并行不悖,二者在不同方向上廓清司法和政治的关系。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司法对政治干预的方式、力度和范围均应该受到限制,尤其是司法应该具有保守和自制的性质。对于中国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而言,应将'政治问题法律化'的主要任务交由立法机关完成,法院应正确定位与承担自身的政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