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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大陆法系的商法理论和立法例中,商人和商行为是两个基本范畴。而无论是对商人概念的界定还是对商行为理论的建构,都离不开"商事能力"与"营业"。中外著述中多有对两者的论述,但两者的关系问题却鲜有述及。笔者在长期的商法教学中,尤其是商法总论的教学中,自认为形成了较粗略的想法,希望借此机会得到同仁的赐教。

  • 标签: 商事能力 营业权 大陆法系 营业活动 商行为 一般人格权
  • 简介:案情简介2014年6月,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某服装厂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因还在该单位上班,所以不敢实名反映.故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无法向其进一步了解情况。

  • 标签: 违法行为 用工行为 劳动监察 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资格
  • 简介:关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主体资格是否存续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有着不同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法经[2000]23号函答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法经[2000]24号函答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巾,指出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两部门之所以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在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法人的市场准入或退出的标准(标志)不统一。

  • 标签: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主体资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工商总局 高级人民法院
  • 简介: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主体资格如何确定,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诉讼实践问题,尤其是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诉讼主体资格应如何确认,更是个困扰审判的棘手问题。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必然导致其法人主体资格的丧失,其在诉讼中也当然享有诉讼主体资格

  • 标签: 企业法人 吊销 主体 资格
  • 简介:美国软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和中国大型果蔬汁生产商汇源果汁9月3日联合宣布,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现金全面收购汇源果汁,建议收购要约为每股12.20港元,并等价收购已发行的可换股债券及期权。如此项建议交易获得接纳,将作价约24亿美元。

  • 标签: 可口可乐公司 收购要约 汇源果汁 可换股债券 附属公司 生产商
  • 简介:在法国,夫妻配偶在当代社会都获得了商事能力,可以共同或者单独从事商事活动;夫妻商事能力的获得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商法领域的反映,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夫妻在从事商事活动时除了享有相应的权利之外还应承担众多的义务和责任;为了保护与配偶商人从事商事交易活动的第三人的利益,配偶商人应当承担公示夫妻财产制的义务。

  • 标签: 配偶 商事能力 夫妻财产制度 商事责任 法国
  • 简介:认为《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想模式,我国应选择《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的商事立法模式,我国现行商事立法采用的就是单行商事法律的模式

  • 标签: 中国商事 商事立法 商事通则
  • 简介:在第17届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国际仲裁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办,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北

  • 标签: 商事调解 商事仲裁 仲裁程序 调解机构 仲裁制度
  • 简介:<正>商事交易安全是重要的商法原则之一,在"商事通则"的制度设计中也是应当重点考量的。传统的教科书告诉我们,商事交易安全原则大体表现为: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善意取得、禁止欺诈或不正当主义等规则。现代商事主要是指公

  • 标签: 商事交易 商事通则 善意取得 交易当事人 外观主义 原权利
  • 简介: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圣经》中潜藏着对商事活动的鼓励态度,在买卖、度量衡、契约、债、借贷、放债取利等一系列规定中,《圣经》体现了商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仁爱的基本准则,从而对后世的价值体系、商业规则,对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 标签: 圣经 商事立法
  • 简介:仲裁作为解决法律问题争议的方式在丹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大量的成文法中,诸如贸易协会、合作社以及其他协会,甚至合伙协议中都包含仲裁条款。工会和雇佣者达成的协定中所形成的劳动仲裁方式已经被成文法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哥本哈根的商会有一些重要的商事仲裁组织,而且它本身也是国际商会仲裁组织的成员。此外,它还针对各种仲裁制定了不同的仲裁条款。

  • 标签: 商事仲裁 丹麦 法律问题 仲裁条款 仲裁组织 国际商会
  • 简介:清末的商事立法是清末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从形式、体例到内容都具有创新性,符合中国法制近代化的需要.清末的商事立法具有盲目照搬西方立法成果、脱离具体国情、应急等不足,并未发挥实际效用,但这些立法成果是此后中国商事立法的基础,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商事立法 中国法制 法制改革 略论 清末 国情
  • 简介:<正>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全盛时代。唐代在经济立法方面也在前代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备。本文拟就唐代商事立法方面,作一些探究。唐代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规定市场的活跃程度取决于商业经济的发展。唐代市场非常活跃,为了保证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唐王朝注意市场的管理,并在立法上加以控制。唐代关于市场管理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 标签: 商业活动 封建社会 州县 官府 唐代 商事立法
  • 简介:商事留置权旨在平衡两个商人因多次商事交往形成的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核心特征在于“债权”和“留置物”的交互适用性。商事留置权的主体除“企业”外,还应包括符合一定标准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经营性事业单位等主体。其债权既可以是依法律行为取得,也可以是依法律规定而生;既可以是原始取得,也可以是继受取得。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不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标签: 商事留置权 企业 集合性债权债务关系 留置物
  • 简介:陕北汉关外走西口商业繁华的关中大平原,东有函谷关、西有大散关、南有武关、北有萧关。秦汉以来,大关中的西边是羌族,北边是戎族,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畜牧业异常繁荣,自古就是国家重要的皮毛商品的原料产地,人们把那些从事皮毛商品的商人称为“毛毛客”。

  • 标签: 陕北 少数民族地区 原料产地 走西口 函谷关 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