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该规定以日常家事代理权为理论基础,将夫妻共同债务等同于夫妻连带债务。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产物,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负责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合同债务,首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该债务又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配偶是否对夫妻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按照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规则认定。不过,日常家事代理权旨在维持夫妻生活共同体,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理论基础。配偶对用于夫妻日常生活的借款不负连带责任;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结合借款收益、企业性质和经营控制权等因素综合认定。
简介:"子貴母死"是鮮卑拓跋部一項獨特而殘忍的制度,出現於個體家庭産生之初甥舅繼承制逐漸向父子繼承制轉變的時期,實質是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目的是保證父系皇權的傳遞不受母黨、妻黨的干預。漢族將舅權與父權衝突成功改造爲"先外族而後本宗"的新婚姻禮法,實現了宗族和妻黨、母黨合作。鮮卑拓跋部在孝文帝實施漢化政策之後,也隨之變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爲合作,逐漸廢棄"子貴母死"之法。細緻分析兩者的婚姻禮法機制,不難發現北朝婚姻禮法之倚重母黨、妻黨和鮮卑貴族之抑制母黨、妻黨,表相雖異,實質相同。兩者親屬制度之源相同,鮮卑進入中原則將漢族婚姻禮法中某些原始因素唤醒了。漢族原本保留着局部交换婚姻關係之下的一系列傳統禮法得以加强化,更加重外家輕本宗,而鮮卑族也放棄了"子貴母死"之法,逐漸實現了舅權和父權的合作。漢族和鮮卑婚姻禮俗的交互影響正可當作經歷過相同家庭制度發展史的不同民族融合的最佳案例。
简介:她和前夫是同学,她喜欢他永远是一副平静如水的神态,比其他男生显得稳重可靠,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前夫工作在机关,每天踩着钟点上下班,日子过得很悠闲。她在一家公司工作,陀螺般地忙碌,常常加班,但收入也高。每每她携一身疲惫归来,他会为她倒上一杯香茶,备好可口的饭菜,她感觉幸福像溪水一样潺潺流淌。有时,工作中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回到家,她偶尔会莫名其妙地发脾气,他也不在
简介:一孟莲想住大房子,想了三四年。终于勉强攒了些首付,可房产政策一再限购,第二套房首付大幅提高,她和老公秦力手里的这点钱,再次显得羞涩无力。思来想去,孟莲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婚.这样就能以首套房的名义买了。立刻备课房产政策,还好,本市对离婚购房暂没有明确限制。买首套房时,秦力正上研究生没工作,孟莲出钱多,房产证上便只写了她的名字,因此离婚后这套大房子恰好能以秦力的名义来买。听到孟莲的决定,亲戚朋友都劝她谨慎,房子可以再等等,可好好的结婚证变成离婚证,终归是给婚姻翻了阴暗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