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但顶岗实习存在劳动风险。我国应建立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制度化解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应由政府、学校和实习单位按照适当的比例或费率共同来筹集。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赔付范围的学生实习劳动伤害事故应当具备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具有关联性和与实习单位的职业劳动具有关联性两个条件。学生实习劳动伤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赔付应当以法定的程序进行,赔付的内容应包括治疗费用赔付、伤残赔付和死亡赔付。
简介:摘要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参与实习已成为普遍现象,由于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对学生实习没有相关规定,导致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高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否应由《劳动法》予以调整。笔者通对现今的多种实习形式予以类化,本文仅研究高校学生自主参与带薪实习的情形。对于高校学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介绍并评析了教育管理关系说、附带劳动关系说、事实劳动关系说、劳动关系说这四种学说。笔者认同高校学生具有劳动者资格,高校学生与实习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如果不考虑实习方式和内容,将所有类型的实习均纳入劳动法调整也无疑会造成混乱,因此应明确对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原则,从而使在校生兼职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另外,由于其特殊性,笔者认为法律应从保障其合理报酬、制定工作时间限制、为其购买意外保险等方面保障其合法合理权益。
简介:[摘要]:实习是大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重要一步。根据社会现状来看,大学生实习往往出现许多问题和纠纷,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尚未对实习生身份进行认定,在发生实习争议时救济途径也不明确,相关的配套保险制度及社会监管体系仍不完善,现行的制度不能完全保障实习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以致实习大学生权益受损情况频发,,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文章从三个部分入手,分析大学生实习劳动主体资格及权益保障。第一部分分析实习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部分分析实习大学生劳动主体资格。第三部分对大学生实习权益的保障提出可行性建议。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即将于2012年6月毕业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09级硕士生王浩,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风湿免疫科度过了3年实习时光,实习期间写病例,查房,管患者,值夜班,每月没有任何收入。2012年3月23日下午在值班室被一名17岁的患者砍伤颈动脉致死。大多数网站均在讨论王浩死亡对当今医患关系矛盾的影响,但很少有网站去讨论王浩死亡后的赔偿问题,对于实习医生在212作中伤亡的责任由谁来承担?仅仅是“杀人者”承担全部责任吗?实习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所在院校是否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大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由谁来保障,即毕业实习的大学生法律主体资格如何?
简介:摘要:本研究以劳动教育在高职食品专业实习实训教学中的实践研究为例,从实习实训教学体系、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体系、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实习实训中劳动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在高职实习实训教学中融入劳动教育。
简介:摘要职业技工学校实习教学是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工作的桥梁,是锻炼学生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各职业学校除了在教授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掌握更多的技能,走入实习工作岗位。本文主要探讨实习期间学生管理策略,以完善我校学生校外实习的管理。
简介:笔者所在的惠山中专生源主要来自无锡当地,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也主要在当地。作为中国乡镇企业发源地之一,地区以装备制造业为支柱产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学生在实习时,分散在多个乡镇的不同企业不同岗位,实习期间的管理难度仍旧很大。我校建设一批长期合作、运转良好的校外实习基地,在保障顶岗实习学生人身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长期合作,校企双方互相了解、信任,企业对顶岗实习有更深刻的认识,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情况更为清楚,定位更准确,对于顶岗实习的各类规定、要求等了解更全面,接受和执行的程度也远好于新接纳实习生的企业。如以前一个师傅带5~6个甚至10来个实习生,现在1个师傅只带1~2个实习生,学生得到的指导更多、更细、更全面;不仅在技能方面,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学习也将更及时、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