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7年广西审计厅组织了部分审计机关有选择地对我区53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1996年度被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下称“三乱”)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轻纺、制糖、机械、冶金等行业1996年度被有关部门和单位“三乱”共计106顶,台计5160.69方元,直接减少利润516O.69万元,减省所得税1703.03万元.“三乱”支出占企业成本费用的3.48%,是企业利润总额的80,85%,其支出总额构成为:(1)各级党政机关收取的管理费、咨询费、各种风险金、保证金、基金等合计1350.57万元,占总额26.17%,其中仅管理费885.76万元,占总额的17.16%;(2)铁路行业收取铁路延伸费、挖潜节能费571元,占总额的11.06%;电力行业收取烯机附加费230.50万元,占总额的4.47%;能源开发费71.47万元;(3)各种资助694.60万元.占总额的1346%;(4)各行业强制性协会费、协作费、手续费合计429.60万元,占总额的8.33%;(5)社会中介组织各种强制性验资、评估、检验等合计383.04万元,占7.42%;(6)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捐献865方元,占总额的16.76%;(7)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347.18万元,占总额的6.73%;(8)占用企业财物造成企业损失118.18万元,占总额的2.29%.在53户企业中有30户的负担较
简介:摘要教育“三乱”是指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办班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等现象,是教育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的违规违纪行为。“三乱”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严重地影响了教师正常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重地影响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声誉,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压力,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禁止教育“三乱”是教育部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是社会、家长的心声,也是学校、教师的职责所在。
简介:去年以来,龙里县在治乱减负大检查中,大多数企业和群众反映,现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渐朝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迈进: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分离、票款分离、透明度增强。但部份县属部分及乡镇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依旧存在,主要表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部门和乡镇没有及时停止执行,有的“偷梁换柱”变更项目名称继续收取。如某镇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屠宰税”,该镇有的村庄在收取“屠宰税”时是按户头逐一收取,不养猪的人家就不吃猪肉了吗?少数乡镇和部门在交通、客运、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中随意设立收费项目、自定处罚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如洗马镇有的镇干部在计划生育超生处罚中,不按统一标准进行处罚,有的罚一千,有的罚五百,而且是自制收款收据或打白条;一些行政机关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