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官员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立法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的提案时说,我国今后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而将按照不同的市场主体制定法律。非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得到广泛重视,有关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正在逐步完善并将尽快付诸实施。 国家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关于私营企业权益保护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二是涉及私营企业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通过现行或未来的相关法律来解决。三是私营企业申请解除挂靠关系,均可以通过与被挂靠单位协商、澄清产权关系,逐步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四是有关私营企业的治乱减负问题,已被列入国务院减负办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后我国将不再按所有制形态立法
简介:任何一种思想若想占据主导,就必须首先确立一种概念装置:它诉诸我们的直觉和本能、诉诸我们的价值和欲望、诉诸我们居住的社会世界所固有的种种可能性。如果成功的话,这一概念装置就能牢固确立在常识中,以至于被视为理所当然、毋庸置疑。[1]意识形态与公司法的关联度,在以往的研究中常常被忽略。自由主义、社群主义、集体主义、民粹主义等意识形态不仅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对公司价值观、公司法理念的形成,也起到了莫大的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公司法的基础结构。人们信奉的诸多公司理念,各国当下公司法发展的现状,无疑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