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明确教育目的,不断丰富自身的教育手段。本文通过具体的教学事件将这一教学理念进行了阐述。
简介:人权目的与手段的辨析,对于人权的充分认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权的实现既包含手段的一面,又包括目的的一面。手段能够独立于目的并有可能会悖于目的,因此,作为人权目的不能对手段的过度迷信,而人权的手段则要以人权的目的为标尺。任何人权手段一旦超越人权的目的,都必须要重新回到以目的为基准的人权之路。我们当前的任务是正视并梳理现实当中存在的人权手段,追求人权手段和目的的统一,实现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跨越。人权的进一步发展应该从此回归到其真正的价值层面,不能长期停留于一种手段。从手段和目的的层次,不同国家不同制度的人权才能够公正客观的比较,才能进一步加深对人权的认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