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对不同终极控制人的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以揭示在股东—债权人代理冲突下,不同终极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在银行对其不同的外在约束下所产生的对公司投资行为的不同影响,并基于中国沪深股市2009—2012年间150家参股银行的公司共600个观测值的平衡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公司持股银行的比例增加,对银行业金融资源的控制能力增强,可以抑制公司的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行为,投资扭曲减少;终极控制权为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之后面临银行的软约束使其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现象更严重,而非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参股银行后其投资行为受到银行的硬约束,则可以有效抑制其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研究结论为上市公司低效率投资现象提供了一种解释,同时也为监管部门设计约束政府干预公司经营行为的机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依据。
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越来越多,国有参股企业管理在公司经济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国有股权实施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是保证国有股权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有效的方法。但投后跟踪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机制,容易形成管理盲区。受参股股权自身的限制,参股企业管理普遍存在难管理、难合作、难控制、难退出等问题。2020年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规范国有参股企业,明确监管要求,以解决部分企业参股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投资项目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就加强国有企业参股企业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出以下思考。
简介:摘要:根据最新国资委关于国有参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参股投资项目的相关实践,梳理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成因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后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执行不到位、投资收益不及预期、股权退出渠道不畅通、不及时等,是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投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通过分析其相关原因,从内部投资管理意识、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外部沟通与合作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旨在提升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股投资项目投后管理水平,促进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高质量发展。
简介:摘要:参股股权投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参股股权投资形成的参股公司也是企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本文通过介绍参股公司的种类,分析参股公司管理面临的难点,梳理参股公司管理脉络,最后结合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了参股公司管理的主要措施,以提升企业参股公司管理水平。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让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刖。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证券公司股权而变更的证券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而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简介:[ 摘 要 ] 当今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大量租用外部机械设备,自有机械设备力量锐减,在后续发展中施工面临主要依靠市场设备资源,自主施工能力下降的严重问题。就如何能快速解决企业购置机械设备资金问题,提升企业自身机械施工水平和能力,本文从员工参股企业购置工程机械发挥的作用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