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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立法者对这些犯罪也将数额规定为构成要件,(1)有些应当在刑法上明确作为数额犯规定的犯罪,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53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罪以及第203条规定的妨害追缴欠税罪等以具体数目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是纯正数额

  • 标签: 数额犯 纯正数额
  • 简介:在中国刑法学日益体系化、精细化的时代,数额数额的犯罪论体系定位问题,角度虽小但至关重要而学界又观点不一。数额之客观处罚条件说由于走向了使数额脱离主观认识、明显违背责任主义的极端,而无法取得令人信服的效果;数额之构成要件要素说不能使作为舶来理论的教义学方法与我国刑法具体规定有效结合,对于解决中国刑法语境下的具体问题显得力不从心;数额之可罚的违法性说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得心应手,为数额之体系定位提供了富有价值的方案,但尚需进一步对其进行论证。处理该问题的思路是:引鉴日本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以藤木实质处理构成要件说为原则,在数额的情况下例外采取佐伯说形式看待构成要件的观点。如此,既以教义学方法为依托,对传统阶层体系及理论做出轻微调整、本土改造,又实现了以中国刑法具体规定为背景的教义学知识的重构,最终达到数额之阶层犯罪论体系定位的逻辑自洽以及功能自足。

  • 标签: 数额 阶层犯罪论体系 定位 违法性要素说
  • 简介:虽然众多司法解释明文规定数额加重犯能够成立未遂,但仍有许多学者提出反对意见,主要有加重犯无未遂说、量刑规则无未遂说、罪量加重构成要素无未遂说等多种观点,这些反对意见均值得商榷。由于行为构造完全不同,数额加重犯不是结果加重犯,不能用结果加重犯的理论来分析数额加重犯的问题。由于一个犯罪中只存在一个数额,不可能基本数额与加重数额同时并存,具体行为要么成立基本,要么成立加重犯,因此加重犯的成立不以基本的成立为前提。数额加重犯实际上有其独立而完整的亚犯罪构成,加重数额则是其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量刑规则,也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 标签: 数额加重犯 未遂犯 结果加重犯 构成要件要素 量刑规则
  • 简介:数额是指用与犯罪行为相关的数额评价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将其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一类犯罪形态。目前我国犯罪数额的规定方式分为确定型和概括型两种,但这两种规定方式存在僵硬性、滞后性、失调性、不稳定性以及解释权限、解释效力等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该问题,可考虑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选取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这种能够衡量经济水平的指标来作为犯罪数额设定的参照标准。

  • 标签: 数额犯 犯罪数额 确定型 概括型
  • 简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累计数额的规定就属于提示性规定,我国刑法处罚贪污受贿罪的模式在司法操作方面,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标签: 应以既遂 数额犯罪 既遂数额
  • 简介: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标签: 合同诈骗案 王新 数额犯 量刑 未遂 既遂
  • 简介:亲手的理论来源于限制间接正犯,概念来源于宾丁.目的作为亲手一种,与构成要件的形态相关联.从构成要件的外部形态观察,目的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欠缺目的不具有征表违法性;从规范形态上考察,目的与违法性具有关联,反映了行为无价值的立场.目的在亲手归属中属于实质的亲手.

  • 标签: 亲手犯 目的犯 超过的主观要素
  • 简介:<正>刑法的竞合论(DieLehrevondenKonkurrenzenodDieKonkurrenzlehre)是刑法学上最复杂且棘手的问题。其中,因法条的错综关系而极易混淆的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莫衷一是。二者的界限,一方面,以真假竞合的区分为前提,涉及罪数本质、不法内涵、同一法益、构成要件的评价等一系列关乎犯罪形态竞合理论的本体问题;另一方面,在行为单数的基础上,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所该当的犯罪数、所侵犯的法益数的差异还有有重要的刑罚适用意义。因此,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牵一而动及犯罪论、刑罚论的疑难问题,既是基本理论的推敲,又是诸多实践问题的根本,无愧于犯罪形态理论最为重要的问题。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犯罪形态 法益 罪数 刑罚适用
  • 简介:当前中国自然与法定区别理论多借鉴国外理论,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学说。然而,德国学者将两者区别的目的是想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外,意图在立法上明确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日本学者讨论两者的差异,立论的目的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强调只要在形式上区分普通刑法与行政刑法即可。两者都无法真正解决中国自然与法定的区别问题,自然与法定区别的真正价值体现在立法上,两者的区别是为了寻找自然与法定入罪上的差异,并为具体类型的法定入罪提供指导作用。其区别体现为法定的超常性。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论证,首先,法定将市民社会里较高层面的道德纳入其中,这无形中拉高了最低限度道德的底线;其次,法定除体现市民社会愿望道德的诉求外,更多体现了政治社会的要求。

  • 标签: 法定犯 自然犯 法定犯的超常性
  • 简介:在某个停车场,车主们正匆匆忙忙地找自己的车。这时,一位车主发现前面有个留长发的年轻人正走向自己的车。于是,他立即走上前,拦住那个年轻人:“你要干什么?”

  • 标签: 盗车 年轻人 停车场 车主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未遂与不能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与"对象不能"的观点。不能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与不能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犯 不能犯未遂
  • 简介:作为数额的特殊类型,纯正数额中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以及属于该罪的哪一停止形态,应当坚持"先既遂,后未遂"的评价路径,并坚持既遂和未遂非此即彼的原则。对于纯正数额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外的数额,则需要在确定定罪意义上的"犯罪总体数额"及既选犯罪形态后,根据"犯罪总体数额"之外的涉案数额的大小等具体情况,在"犯罪总体数额"对应的法定刑幅度以内酌情从重适用法定刑。

  • 标签: 纯正数额犯 犯罪总体数额 刑事责任
  • 简介:  针对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数额差异标准,  一、犯罪数额差异标准的表现,  2.统一犯罪数额标准

  • 标签: 差异标准 数额差异 浅析犯罪
  • 简介:刑法关于犯罪数额的规定较为复杂,不同罪名中数额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不同,不同种类的数额在定罪量刑上的意义也有所差异。行为人的犯罪指向数额与犯罪实际数额时常发生冲突,事实证明一概将犯罪实际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不免有失公允,有必要对犯罪指向数额的价值予以关注,并恰当应用到司法实践当中,使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落到实处。

  • 标签: 犯罪指向数额 犯罪实际数额 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 简介:在财产性犯罪案件中,对行为人所获得的财产数量的正确认定是定罪量刑的前提。本文通过犯罪嫌疑人在实际侵犯财产行为过程中以及获获得财产后的主观心理状况和所取得的财产的实际价值状况出发,指出应当如何对行为人非法占有财产进行具体数额进行正确的认定。

  • 标签: 财产性犯罪 主客观一致原则 定罪量刑 财产数额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类涉及到经济,财产利益犯罪的认定及处罚,无例外的都要涉及到相应的数额问题。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对于数额问题作了大量的限定性及参照性规定,这为有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必要的标准,但也带来了一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具体操作中的混乱。为了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作一些深入研究。首先应明确,对涉及到一定经济财产利益的犯罪作出数额上的规定十分必要。从理论上讲,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社会危害性有轻重大小之别,一般的违法乱纪虽对社会有害却不能作为犯罪处罚,作为犯罪惩罚的只能是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由于社会危害性本身的抽象性,要具体掌握一个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有多大的危害,就只能通过对行为本身及所造成的后果来考察。正由此,刑法对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在数量上作了明确的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财产利益 处理案件 限定性 司法解释 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