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相伴随的是人们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纠纷解决方法日益完善,在纠纷解决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必然要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从而产生了鉴定人制度。然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导致了纠纷所涉专业的多样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就为纠纷解决困难的专业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法,而职业鉴定人专司鉴定工作不再从事原有的专业工作,其对新的知识和经验的掌握日渐落后。鉴定结论的本质在于其科学性,职业鉴定人随着从事鉴定工作时间的增加,越来越远离其先前从事的专业,从而造成了鉴定人的知识理论体系与鉴定所需的科学知识的偏离。另一方面,纠纷所涉及的科学知识领域越来越宽泛,职业鉴定人的知识结构不能全部涵盖,但是法庭求助的机会较少又不足以诱导产生新领域的职业鉴定人,从而造就了一批业余的鉴定人。解决职业鉴定人所面临的困境,一是构建一种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请鉴定人相结合的鉴定人制度。二是将职业鉴定主体打造为多元化功能集合体,集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生产加工和法庭服务于一身;三是过渡期加强对现有司法鉴定主体培训。
简介:指纹鉴定意见是指纹鉴定人员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并通过一系列的检验获得的,整个指纹鉴定过程是由感性上升至理性的认知过程。在指纹鉴定过程中,指纹鉴定人员辨别现场指印中细节特征点的能力是影响指纹鉴定意见的重要因素,在获得样本指印后,对照样本指印确认现场指印中的细节特征点则直接决定着鉴定意见。考察指纹鉴定人员在检验现场指印时点取细节特征点的结果,以及获得样本指印后对现场指印细节特征的变动情况,可以分析指纹鉴定人员在不同条件下判断现场指印细节特征点的认知变化,有助于判断指纹鉴定人员在分析阶段理解现场指印特征的程度,有助于考察样本指印对指纹鉴定人员点取特征产生的影响,进而分析点取特征稳定性与指纹鉴定能力之间的关系,为指纹管理人员评估指纹鉴定人员鉴定能力提供一定帮助。本文重点针对指纹鉴定人员点取特征的稳定性进行研究,邀请106家鉴定机构对4组指印进行特征点取,使用统计学工具对点取特征的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实验结果表明:不同机构指纹鉴定人员点取特征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指纹鉴定人员点取特征的稳定性与现场指印质量之间存在显著关系,高质量指印鉴定过程中,指纹鉴定人员选取特征的稳定较高,且样本指印未对鉴定人员的认知能力产生影响,低质量指印鉴定过程中,指纹鉴定人员在分析阶段和比对阶段点取特征的稳定性较差,尤其在高低质量区交界处点取特征的离散程度较高;点取特征变化指数I可有效衡量指纹鉴定人员点取特征的稳定性,指纹管理人员可依据I值变化程度,评估机构或者鉴定人员的鉴定水平,进而采取相应培训措施,提高指纹鉴定过程中点取特征的稳定性,确保指纹鉴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