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根据浙江实践,在总结归纳基础上明确提出和阐明了“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重要支柱”观点,即“民营经济支柱论”.在此基础上,他又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通过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深入观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内在规律的科学探索和深刻总结,进一步分析和阐明了从全国角度看的“民营经济基础论”思想.全国范围的“民营经济基础论”是对局部地区的“民营经济支柱论”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民营经济基础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部分.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和长期坚持习近平的“民营经济基础论”思想,对于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习近平“民营经济基础论”思想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好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石.
简介:我国与欧美各国一样,在公司收购的多种方式共存中,更推崇要约收购方式。美国采用自愿要约模式,无要约收购触发点与豁免的规定。英国及欧盟多数成员国规定的全面强制要约触发点为公司股份30%;符合法定情形豁免的是全面强制要约,且有时间和持股比例的限制。我国要约收购触发点以收购方式和持股比例为双重标准,全面要约有两个触发点;豁免的是要约收购方式和发出收购要约;其触发点和豁免规定宽严无度。我国应当根据国情保留部分要约,部分要约触发点为公司已发行股份30%,全面要约触发点为公司股份30%;借鉴英国全面强制要约豁免内容,只豁免全面要约,不能豁免全部的要约收购方式,以平衡收购人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达到治理公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