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自然法的千古遗憾自然法思想肇始于古希腊时期,距今已有两千几百年的历史。自然法的基本观点是人生而平等。古代的自然法学家提出的根据有:自然、正义、神意、理性、人性等,但都未能证明。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认为,人生而平等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这就回避了根据问题。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著名法哲学家菲希特认为,人的原始权利是“必要的虚构”。这表明菲希特认识到有两千多年历史的自然法学说是一种假设。直到今天,自然法仍然没有拿出根据,因此仍然是一种假设。不仅如此。人们还发现了自然法无根据的“根据”,这就是马克思的一段名言:“人的本质并不是
简介:〔摘要〕法律人格是现代人格题中应有之义。对于一个现代人的健全人格而言,不同学科所指涉的要义是不可或缺的;但站在现代法律立场之上的平等、自由、公正、守则、自尊、担责等精神品质,构成现代人格的灵魂。在我国,法律人格教育主题的缺失是有其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层背景的。在今天中国的整个教育中,须提出和强化现代法律人格的塑造和培育,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由传统的人治社会走向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现代人格素质结构的要求,是解决中国社会现实人格矛盾和冲突的要求,也是对加强法制教育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