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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宪法中予以规定,一是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宪法化,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宪法化、相对化和非主权化的三个发展趋势

  • 标签: 危险原则 原则发展趋势 禁止危险
  • 简介: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增加的内容。该原则最早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865年首创,此后成为专利制度中的一项金科玉律。各国专利法都是按照该原则而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我国《专利法》也不例外。但是,在《专利法》中明确写入“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却为数不多。我国此次修改之前的《专利法》就没有作这样的规定。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对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作一分析见解。

  • 标签: 禁止重复授权 利益平衡 补充作用
  • 简介:在刑法体系中,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仅在量刑时有完整价值.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对象、阶段和领域均应准确界定.有必要将该原则立法化,并根据该原则对刑法典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 标签: 禁止重复评价 量刑 立法化
  • 简介:凡权利皆受限制,无不受限制的权利。任何民事权利都应限定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范畴之内。本文从权利滥用的判断标准、具体情形、法律效果、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等方面对权利滥用的禁止进行了探讨。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尝试对我国相关法律进行完善。

  • 标签: 权利滥用 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 诚信原则
  • 简介:流抵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流抵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流抵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抵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
  • 简介:权利滥用虽具有权利外观,但其权利的行使却不受法律保护。权利滥用的鉴别无统一标准,需通过权利人的主观意思、滥用权利的客观行为、对本人无益或获利远小于致他人受损、行为违反权利的客观目的等要素予以认定。权利滥用行为的不法性在性质上有别于侵权行为,以侵权方式解决权利滥用具有一定的制度性局限。禁止权利滥用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适用应以原则的规则化为核心:即以鉴别要素为基础构建直接作为裁判依据的个案规范,具体法律后果包括停止侵害、剥夺权利、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以及行为不生法效果等。

  • 标签: 权利滥用 《民法总则》第132条 鉴别要素 侵权责任 法律原则规则化
  • 简介:摘要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专利确权程序和专利侵权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和确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步骤,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前提条件。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不仅仅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来解释权利要求,基于禁止反悔原则可以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在实质审查阶段所做的意见陈述或修改,无效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解释,都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有一定的限定作用。

  • 标签: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禁止反悔原则
  • 简介:夜间禁止搜查原则之例外情形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与侦查效率而存在的,文章在分析了设置例外情形必要性基础之上,解析了夜间禁止搜查原则之例外的内涵,并对许可搜查、急迫情形、特殊场地等例外情形逐一作了分析评断。

  • 标签: 夜间禁止搜查 内涵 例外情形
  • 简介:摘要: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专利确权程序和专利侵权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和确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步骤,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前提条件。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不仅仅可以用说明书和附图来解释权利要求,基于禁止反悔原则可以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在实质审查阶段所做的意见陈述或修改,无效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解释,都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有一定的限定作用。

  • 标签: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禁止反悔原则
  • 简介:摘要:禁止不当联结原则是行政法中重要但适用难度较大的原则。具体在合理性、合法性、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给付、行政裁量考虑相关因素以及公共利益考虑等方面适用这一原则。难度较大,本文从广州谭某机动车安全检测一案为例切入,分析该原则在司法实践案件中如何进行事实内容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审查判断、判决类型的分析,以期更妥善的适用该原则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 标签: 司法审查 认定标准 举证责任 判决类型
  • 简介:禁止不当结合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追求行政目的与其所采的手段间,必须有合理的联结关系.若欠缺此联结关系,该项行政行为即非合法.该原则为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则,必须具备合目的性、关联性、可接受性三大要素.本文旨在检讨实定法上不当结合之缺失,探求禁止不当结合原则的法理基础、法律要素及适用领域.

  • 标签: 行政法 禁止不当结合原则 行政机关 行政目的 关联性 可接受性
  • 简介: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作为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保障罪刑均衡具有重要的价值。禁止重复评价并不意味着对同一犯罪事实只能在定罪量刑中使用一次,而是指不能在定罪量刑中对其作同一意义、同一角度、同一层次上的重复使用。

  • 标签: 禁止重复评价 沿革 含义 适用
  • 简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判决书中承认法国和新加坡两个“鳄鱼”商标并存,为司法理论和实务界进一步研究商标共存提供了范本。因商品类别划分以及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权利平衡利益兼顾原则的存在,商标共存也可以说是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然结果。商标共存现象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和法律空间,但商标共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标的区分和指示功能,带来权利冲突。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积累,禁止混淆已是判定商标侵权的重要原则,而商标共存对该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挑战。审判实践中,需要对商标共存背景下禁止混淆原则进行灵活理解,用承认个体存在混淆的可能和不产生市场混淆的较大可能作为认定共存商标之间和平共处的依据,从而平衡商标共存可能带来的权利冲突。

  • 标签: 商标 共存 禁止 混淆
  • 简介:摘要:国际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是将英美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类比适用于国际社会的产物。在国际法中,禁止反言原则不但是一项国际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还构成国际习惯法规则。禁止反言是以诚信原则禁止不一致行为和契约理论未基础构建起来的国际法原则。在端隆寺案中,国际法院可能出于维持现状的考虑而忽略了适用禁止反言原则的限制性条件。建议国际法院对禁止反言原则采取更系统的做法,确保该理论的效力,维护国际法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国际法 禁止反言 诚信原则 端隆寺案
  • 简介:目前民事上诉审中没有规定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以至于上诉人有可能承担上诉请求被驳回的结果。考虑到国际通行的相关立法,并考查我国目前的续审模式和诉讼利益,也分析了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和当事人处分原则的关系和附带上诉的关系。建议在我国的民诉法当中加入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 标签: 上诉审 不利益变更原则
  • 简介:通过对英国公司法及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明确三个决定"牟取公司机会禁止原则"判断标准的主要因素,即法律理念、利益集团的游说及法庭的专业审判能力。但是我国并不适合采用特拉华州公司法的判断标准,英国公司法相对严格、保守的司法进路更具借鉴意义。

  • 标签: 比较公司法 英国 特拉华州 篡夺公司机会禁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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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引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出现了一系列引渡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是其中重要的原则之一,它对于国家相互之间开展引渡合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自身的发展又促进着引渡制度的发展。我国《引渡法》和中外双边引渡条约也确定了这一引渡原则

  • 标签: 引渡 引渡法 引渡条约 双重犯罪原则 发展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刑罚化与非刑罚化乃是刑法变革的常态。为了控制交通风险和增强公民的规范意识,《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1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而实现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化。学界对此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1],集中体现有三:(1)对危险驾驶罪的规范理解与适用进行解释学分析,包括其与《刑法》其他条文(如第13条、第114条)之间的关

  • 标签: 危险驾驶 犯罪化 情节恶劣 非刑罚化 定罪处罚 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