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6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和国际贩毒活动日益猖獗,在有关国际组织的主持下,国际上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地防止和惩处旨在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国际关系的犯罪的国际条约。如1970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1年《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1973年《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79年《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和199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参加的与禁止国际犯罪有关的国际条约有10多个,涉及的
简介:<正>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这是建国以来规模范围最大的一次制度创新,也是对中央与地方之间利益格局的一次重大调整,引起了国内外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现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由于税务管辖权不明晰而造成的一些矛盾作一简要分析.实行分税制,从一定意义上讲,改变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格局,特别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作为国家税务局的各级征收管理机关,由于目前税法对于各类纳税人的税务管辖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收入,因此,税务机关为了扩大税源更好的完成任务,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某个具体的纳税究竟应有哪一个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在各税务机关的基层征
简介:涉港经贸案件司法管辖权是指内地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受理涉港经济贸易案件的范围或权限。简而言之,它所要解决的是涉港经贸案件应由内地法院还是香港地区法院管辖的问题。香港在97年回归祖国后,两地经贸纠纷将会越来越多,探讨涉港经贸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不仅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一、内地法院对涉港经贸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及有关规定(一)《民事诉讼法》对涉港经贸案件的管辖权规定。1.关于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香港地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域,有与内地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将涉港案件说成是涉外案件并未影响我国主权及香港的法律地位,所以说涉港经济贸易纠纷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