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之必要性研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退出机制1、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资合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一定的资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人合性,它是一种介于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之间的一种企业形态。资合性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资产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意思表示机关.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公司本身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利益要求,股东不能任意干涉公司经营活动。人合性则是指公司的设立和对外信誉是以股东信誉为基础,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其存续也都是以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它要求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尊重各个股东的意志,而不是完全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安排公司事务。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公司法更强调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而对公司的人合性却缺乏足够的认识。
简介: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建立以来,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现象的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所存缺陷的严峻挑战,作为一种法律对策,引进西方公司制度中行之有效的“刺穿公司面纱”法理,即当股柬故意规避《公司法》的规定,以期达到自己的某种不法目的时,为阻止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个案中的特定法律事实,否认公司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封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疑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当然,具体适用时必须遵从严格的司法程序。
简介: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一个大型森工企业,地处黑龙江省北部漠河县境内,建于1977年,施业区总面积505.541万公顷,1999年由图强林业局改制而成。公司拥有员工近万人,总资产4亿元。开发建设25年来,累计生产商品材900多万立方米,上缴利税4亿多元,已跻身全国100家大型森工企业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