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随着对农业基础地位的重新认识,以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稳步推进,各级政府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农机化配套的优惠政策,其中一项重要的举措就是对种田大户购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这对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一些县市的实践情况看,这种重点辅助方式也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本刊上期刊登叶松的《谈国家对农机的投入及其管理》和本文都提出了一些看法,因为有不少种田大户承包土地不稳定,对机具的操作水平低,农机具的使用效益低,缺少投入资产的管理措施,甚至导致投入资产的流失。在我省农村仍实行以家庭户营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对农机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这就更要求进一步加强为农服务体系的投入。因此农机资金投入要积极扶持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国家在基层建立的农机服务组织的技术、设施优势,通过它们为广大农户(包括种粮大户)提供更有成效的机械化服务。并通过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对投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使国家的农机化资金投入的效益更为显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简介:自从国家实行对贫困地区进行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来,这种国家财力部门出大头,地方财政出小头的进行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扶贫模式,对贫困地区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推动了贫困地区的社会进步。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东西部之间,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由于基础的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深层次的矛盾已经显现,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还没有根本性转变。贫困地区的财政还没有走出“吃饭财政”的怪圈,有的连公职人员的工资都无法保证,地方预算后已无财力进行再分配,对全力争取到的重点项目,不能及时足额按比例匹配资金的已不鲜见,且有扩大之势。通过多年的审计实践发现,实行地方配套的扶困办法,尚有一定弊端,需要循序渐进的改进。究其贫困地区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原因,因各地情况不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