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史上教育权曾发生过若干次转移,或源于社会政治之变,或基于教育发展所需,经历了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之间的权力再分配。教育权的前两次再分配是教育权由家庭向社会、由民间向国家的转移,反映的是教育规模扩大以及教育作用提升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在国家与民间、市场之间关系调整中发生的世界性公共教育重建运动,使教育权又面临新的结构调整。这次的教育权再分配源于国家对教育的过度控制所导致的国家与民间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出现了教育权由国家向民间的反向转移趋势。我国历经30余年的简政放权改革意在重构国家与教育的关系,涉及权力由政府向民间及学校的转移,是教育权的一次再分配。教育行政化的倾向直接阻碍了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进行,为解决这一具有复杂动态性的当代教育问题,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重新界定简政放权的内涵,并逐步实现其既定的目标。
简介:古老的“法”字蕴含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秘密,体现了一种司法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由于司法与法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古代司法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也正是中国法内含的实践智慧。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包含了道德维度,道德作为实践智慧的内在元素,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引导性价值;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还包含了经验的维度,经验作为实践智慧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古代司法活动娴熟技艺的基础;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具有辩证法属性,无论是在普遍与具体之间,还是法律与道德及情理之间,古代法官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属性。从司法观照法本身,作为实践智慧的法反对法条主义,倡导情境主义,肯定人治主义的合理性,表达了鲜明的价值论立场,同时主张行动的自主性。
简介:<正>一、环保团体与环境诉讼环保团体,又称环境团体、环保民间组织或环保非政府组织(即环保NGO),它依法建立,以保护环境为宗旨,以实现人与环境的共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行政权力并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目前,中国环境NGO的作用定位在三个方面:教育和引导公众,促进公众参与;推动和帮助政府实施环保政策;监督和帮助企业更多地关注环保。"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环保民间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二是由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民间组织,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以非营利方式从事环保活动的其他民间机构等;三是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包括学校内部的环保社团、多个学校环保社团联合体等;四是港澳台及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大陆机构。"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