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继母”与“亲母”是两个不同的家庭关系称谓,她们在法律中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在我国古代法制开始健全的秦汉时期便已有了相关的规定。《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出现了关于继母、亲母的家庭犯罪处罚条令。此外,《二年律令》还有保障继母的私人财产、赋予继母要求分居的权利的条文,对于继母子女对父兄爵位的继承权也有明确规定。从这些条文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汉初年“继母”、“亲母”的法律地位。
简介:自开商埠的推广与实践是中国现代化历程中一种独特的尝试模式。三都澳是近代福建省主动开放的商埠。笔者曾撰文探讨了三都澳主动开埠的历程与主客观条件。开埠后以埠际交易为主的对外贸易及其特征以及商埠对闽东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的影响。^1承此,本文探讨的问题是,在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定历史的制度条件下,以三都澳为实例的近代中国自开商埠对外贸易欠发展的不利因素或制约因素。文章接着认为对外贸易作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唯一增长因素,既促进了闽东北社会经济的有限发展,又是导致该区域经济类型无法从传统经济向现代化经济转化的根本原因。结合前此对三都澳商埠对外贸易特殊运动轨迹的透视,通过对商埠对外贸易滞后性因素的分析,在看到这种作用的相对弱和局限性的同时,反思自开商埠体系在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和历史效用。
简介:自开商埠的推广与实践是中国现代化历程中一种独特的尝试模式。三都是近代福建省主动开放的商埠。笔者曾撰文探讨了三都澳主动开埠的历程与主客观条件。开埠后以埠际交易为主的对外贸易及其特以及商埠对闽东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的影响。承此,本文探讨的问题是,在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定历史的制度条件下,以三都澳为实例的近代中国自开商埠对外贸易欠发展的不利因素或制约因素。文章接着认为对外贸易作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唯一增长因素,既促进了闽东北社会经济的有限发展,又是导致该区域经济类型无法从传统经济向现代化经济转化的根本原因。结合前此对三都澳商埠对外贸易特殊运动轨迹的透视,通过对商埠对外贸易滞后性因素的分析,在看到这种作用的相对弱和局限性的同时,反思自开商埠体系在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历史地位和历史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