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及意外伤害限额赔偿的取消对铁路旅客意外伤害赔偿工作提出了挑战,本文从法律依据、调查取证、处理原则等方面对新形势下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赔偿工作进行了探讨。
简介: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从目前频繁发生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人身伤害案件来看,当学校无任何明显过错时,仅仅出于对弱者的保护,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本文试通过对学校的性质、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的分析,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论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简介:1999年4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桩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意义深远的判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在一起因过往车辆遗落的塑料遮雨布造成路障未能及时清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就是有名的“高速公路赔偿第一案”。
取消限额赔偿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赔偿的探讨
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安全 畅通 高速公路管理第一要务——再读“高速公路赔偿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