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信息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再给人们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坏处,如,不断增加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件,而且这些事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因为立法代差的影响,我国历次民刑立法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都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现在依然还存在法律法规当中,从而使得民刑法出现了不符合发质需统一原则的地方。基于此,本文先是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确立和概念进行了介绍,之后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特性、信息网络传播刑法保护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然后又概括总结了我国刑事法律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规定,最后则是根据法秩序统一原则对其进行了研究,希望可以给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可以为我国法律完善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