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姜孟亚在《唯实》2007年第2期撰文指出,刑事义务冲突是刑法中排除犯罪的一种事由。刑事义务冲突是指行为人在面对同时履行两个以上不相容的法律或道德义务时,因履行时间或履行能力的有限性,只能履行其中的某些义务,而不得已放弃其他义务的履行,并由此产生刑事法律后果,但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现象。在刑法上,由于法律的规定复杂多样,行为主体履行义务的时间和资源的有限性,往往出现行为人在同一时间内要求履行多个不相容义务的情形,形成刑事义务冲突。刑事义务冲突是德、意、日刑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但我国刑法学界对此涉足甚少。可是从我国现实生活来看,刑事义务冲突现象是大量存在的,并且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事由联系密切,实有研究的必要。
简介:五峰确定“义务植树活动月”湖北省五峰县计划2004年全民义务植树160万株。3月3日,县里主要领导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湾潭镇直机关干部职工一起到北风垭林场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植树6万余株,正式拉开了五峰“植树造林活动月”的序幕。(李晓银李先艳)老河口市、谷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4日,湖北省老河口团市委组织十几个单位的团员500余人,在该市王甫洲林场开展“学雷锋奉献日”活动,营造“学雷锋纪念林”。当天植树1500余株。(鄢志成)3月6日上午,襄樊市谷城县直机关2000多人,在城关安家岗汉江大堤上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当天植树10000多株。(李涛)秭归县义务植树扎实有效3月6日,湖北省秭归县领导、县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农民共一千多人在三峡大坝副坝上高标准整地200亩,定植雪松、樟树2000多棵,为三峡大坝和秭归新县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今年,秭归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160万株。(杜红)永川市千人植树美化家园3月8日,重庆永川市千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城北路溜石板坡参加了“永川市市级机关绿化捐资暨共青林启动仪式”,并现场植树,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意。此次活动共筹集到捐资绿化款9.7万多元,种树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