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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就像众多视频网站多年来一直备受用户上传视频的版权问题困扰、深陷侵权法律纠纷一样,各家盒子今后也可能引发长时间版权战

  • 标签: 版权问题 视频网站 法律纠纷 侵权
  • 简介:目前,我国版权代理机构有30多家,主要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影视作品、数字化制品,以及网络传播、移动增值服务等领域涉及的版权事务。随着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修改著作权法,尤其是最近两年我国出版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版权代理机构作为版权贸易的主力军,既面临着强大的市场竞争挑战,同时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那么,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提升我国专业版权代理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是我们版权代理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 标签: 版权代理机构 经营 移动增值服务 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竞争力 影视作品
  • 简介: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同样的道理,作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也应当同使用人订立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授予或者取得专有使用权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

  • 标签: “一稿多投”问题 作者 中国 著作权法 专有使用权 非专有使用权
  • 简介:我国1997年颁布《合伙企业法》以来,严格按照该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并不多,该法调整的范围有限,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有限。2006年8月27日我国通过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新的《合伙企业法》创设了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内的一系列新制度。如何看待合伙企业法的定位和功能,对适用和发展合伙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无限连带责任 商事主体 统一合伙法
  • 简介:<正>我国1997年颁布《合伙企业法》以来,严格按照该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并不多,该法调整的范围有限,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有限。2006年8月27日我国通过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新的《合伙企业法》创设了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内的一系列新制度。如何看待合伙企业法的定位和功能,对适用和发展合伙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合伙企业法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无限连带责任 商事主体 统一合伙法
  • 简介:中国信托立法有关财产权转移及信托业管制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隐藏在这些缺陷背后的是我国传统民法观念与信托这一新兴财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固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与领域宽泛的信托业之间的冲突。不能积极协调甚或漠视此等制度冲突,不仅不利于法制的统一,同时亦难免消解信托制度自身的积极功能

  • 标签: 信托 信托法 信托业
  • 简介:上世纪中叶以来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革命使版权法面临新形势。各国版权法在国际条约的引导下,稍作调整,即扩展适用于信息技术形成的新客体。对软件给予版权保护成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成例,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新的固定和传播方式也已被版权法纳入调整范畴。

  • 标签: 信息伦理 版权制度 评介 信息技术革命 网络环境 版权法
  • 简介:<正>一、引言在国际贸易和航运界,提单所具有的物权凭证功能已为人们所普遍认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近一个世纪以来,对提单功能(其中包括物权凭证功能)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截至目前,尚无人能够推翻此种结论。施米夫在其所著的《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一书中即指出:"占有提单,在许多方面就等

  • 标签: 物权凭证 提单转让 运输合同 无单放货 交付货物 国际海上运输
  • 简介:苏州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把软件版权保护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行动,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使苏州市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已经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 标签: 版权保护 投资环境 苏州市 正版软件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正>一、经营判断规则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系功能公司法的法律关系粗略可以分为两类:外部法律关系和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相关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有限责任原则,该原则主要调整公司(包括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该原则被认为是公司法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作为一种平衡,在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制度的同时,在理论上和司法上承

  • 标签: 判断规则 有限责任制度 法律关系 法上 董事责任 体系功能
  • 简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广播体操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学者对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争论。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著作权法明确排除保护的范畴以及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角度分析,体操、瑜伽、健美操等功能性肢体动作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并不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标签: 功能性肢体动作 作品 独创性 “思想与表达”